(2023年2月23日遂溪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遂溪縣第十七屆人大第二次會議期間,縣人大代表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建言獻策,提出了許多寶貴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含議案轉建議辦理),合計49件,其中涉及道路交通運輸類5件、城鄉建設類5件、水務類4件、教育類3件、醫療衛生類2件、三農類1件、旅游類1件、其他類28件。另外,在開展“更好發揮人大代表作用”主題活動期間,市、縣領導代表帶頭走進代表聯絡站接待群眾,收到群眾建議并轉為代表建議36件。這些建議涉及內容廣泛,針對性較強,緊扣縣委“1+3+6”行動計劃決策部署、縣人大常委會的工作重點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有力地推動了政府的工作。而各承辦單位領導重視,責任落實到位,辦理工作注重實效,能主動聯系代表,采納代表意見,推動解決了一批社會關切、群眾關注的問題,并且滿意度高。為進一步提高代表議案建議質量和增強辦理工作實效,更好地發揮人大代表在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中的重要作用,縣人大常委會決定評選出2022年度優秀代表建議10件、先進辦理單位10個,給予表彰。具體名單如下:
一、優秀代表建議10件
1.洋青代表團陳武領銜代表提出的《關于在縣道X682線洋青鎮洋青圩過境公路段與洋青鎮府前路分叉路口安裝紅綠燈的建議》(附議人:梁文濤、吳華球、潘洪華、黃泰、王文、陳尚由、陳真、方均成、樊進庭、楊靖華)
2.江洪代表團陳耀明領銜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強江洪漁港維護維修的建議》(附議人:龐偉民、袁慶、陳國偉、王月連、陳霖、伍華勇、莊小波、劉鴻、陳超銘、肖鳳、朱月明、鐘松鷹)
3.江洪代表團劉鴻、港門代表團麥莫生領銜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大力度支持反走私反偷渡工作的建議》(附議人:袁慶、陳耀明、龐偉民、陳國偉、王月連、陳霖、伍華勇、莊小波、陳超銘、肖鳳、朱月明、鐘松鷹、莊寧、陳角三、符仲謀、黃波、袁文、宋偉環、謝土生、鐘亞妹、鄧小妹)
4.城月代表團黃曉毅領銜代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地區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建議》(附議人:官忠、陳懷東、張振宇、黃英榮、孔波、卜小明、蘇國松、蘇才榮、陳玉清)
5.城月代表團蔡德偉、草潭代表團李春桃領銜代表所提出的《關于撤并農村小規模小學,改善農村義務教育師資困境的建議》(附議人:黃曉毅、官忠、徐天增、蘇才榮、孔波、陳朱泉、符有強、張振宇、黃麗、張雅麗、梁盤、陳振國、林桂梅、黃斌、龐飛瑜、謝偉賢、袁伍娣、張鐵梅、黃海鳳、羅杰)
6.黃略代表團王光和領銜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強農村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議》(附議人:蘇秋大、吳華強、王美連、李景豪、鐘生、李榮仔、何健勇、張小紅、陳燕寧、陳春連)
7.洋青代表團林軍領銜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強遂溪縣醫療衛生能力建設的建議》(附議人:吳華球、卜權、黃泰、黎程霞、王文、楊美芳、陳真、陳尚由、李盞、樊進庭)
8.樂民代表團譚彤煜領銜代表提出的《關于統籌涉農資金加快重建或修復重點蓄水灌溉工程助力鄉村振興的建議》(附議人:林立、陳啟、黃永杰、戴小清、黃蘭靜、黃利國、劉浩、陳杰、龐宇、陳堪連)
9.楊柑代表團蔣養、黃略代表團吳旭忠、洋青代表團梁文濤領銜代表提出的《關于要求加快落實農村宅基地農用地轉用政策的建議》(附議人:黃松青、黃鳳娟、符東、呂海濤、陳勝利、陳國雄、黃志文、陳海關、廖建文、鄭超文、王光和、蘇秋大、吳華強、王美連、李景豪、鐘生、李榮仔、何健勇、張小紅、陳燕寧、陳武、吳華球、楊華林、潘洪華、李盞、楊美芳、黎程霞、徐結、沈軍、卜權)
10.遂城代表團李非白代表提出的《關于推動我縣創建省級文明城市的建議》
二、先進辦理單位10個
縣公安局、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水務局、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城月鎮政府、洋青鎮政府。
希望受表彰的代表和單位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創佳績。全縣人大代表要充分發揮來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點優勢,密切聯系群眾,積極反映群眾的愿望和訴求,當好黨和國家聯系群眾的橋梁。縣政府及相關單位要堅持人大代表主體地位,加強與人大代表溝通,提高對群眾意見建議的重視度,增強實效性,為加快推動遂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