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事調整和工作需要,經局黨組研究同意,現對單位領導工作分工進行調整。具體分工安排如下:
(一)黨組書記、局長李強同志:負責局全面工作;
(二)黨組成員、二級主任科員陳英俊同志:分管辦公室、紀檢監察、青年婦女、創文工作;
(三)黨組成員、副局長蘇秋養同志:分管軍休服務與創業就業股、軍休所、鄉村振興、工會工作;
(四)黨組成員、副局長黃茹同志:分管擁軍優撫與褒揚紀念股、光榮院、雙擁、安全生產(疫情防控)工作;
(五)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召傳同志:分管思想政治、權益維護與安置股、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信訪維穩工作;
(六)四級主任科員李文生同志:協助陳英俊同志分管辦公室、紀檢監察、青年婦女、創文工作;
(七)四級主任科員吳誠同志:協助陳召傳同志分管思想政治、權益維護與安置股、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信訪維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