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品入藏標準和征集工作流程
一、入藏標準
已進館的文物、標本中,經鑒定不夠入藏標準的,或已入藏的文物、標本中經再次鑒定,確認不夠入藏標準、無保存價值的,應另行建立專庫存放,謹慎處理。必須處理的,由本單位的學術委員會或社會上的有關專家復核審議后分門別類造具處理品清單,報主管文物行政部門批準后,妥善處理。
二、征集目標
遂溪縣博物館主要展出遂溪縣出土或流通的文物為主,從博物館實際情況出發,立足博物館的特點,征集從政治、經濟、科學技術等不同方面反映和詮釋遂溪縣的歷史文化的文物;不斷完善和豐富本土陶瓷收藏序列。
三、征集計劃
1.充實原有收藏序列,我館在青銅器、木雕木刻的數量和品類上都非常薄弱,有待進一步完善;
2.有條件時有步驟的進行征集遂溪縣出土或流通的文物;
如:(1)反映遂溪縣歷史、政治、文化、經濟的代表性實物;
(2)歷史文獻資料、古代書籍、名人書信、科學藝術手稿等;
(3)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或著名人物有關的實物;
(4)歷史上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
(5)反映不同時期遂溪縣人民生產、生活用具,傳統服飾,民風民俗、宗教信仰、文化藝術的代表性實物;
(6)反映遂溪縣歷代名宦先賢的代表性實物等。
四、征集渠道
新形式下,在有限的資金內征集到有質量的文物將會越來越難,要求我們繼續密切保持與境內外文物收藏機構已有的聯系,并在此基礎上不遺余力的不斷拓寬征集渠道,才能不斷充實藏品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