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遂城華琳美容店違反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之規定的違法行為。本局于2024年08月26日作出了《行政處罰告知書》(見附件)。
因無法聯系當事人,采取直接及郵寄送達方式都無法送達,本局根據《衛生健康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五十條的規定,將《行政處罰告知書》(見附件)予以公告送達,當事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局領取《行政處罰告知書》,逾期即視為送達。
遂溪縣遂城華琳美容店違反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之規定的違法行為。本局于2024年08月26日作出了《行政處罰告知書》(見附件)。
因無法聯系當事人,采取直接及郵寄送達方式都無法送達,本局根據《衛生健康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五十條的規定,將《行政處罰告知書》(見附件)予以公告送達,當事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局領取《行政處罰告知書》,逾期即視為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