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預約診療制度加強智慧醫院建設的通知》。《通知》要求,二級以上醫院應當普遍建立預約診療制度,提供門診分時段預約、住院預約和擇期手術預約,其中分時段預約精確到30分鐘。《通知》明確,鼓勵二級以上醫院建立門診和住院患者服務中心,整合患者服務各項功能,為患者提供一站式的預約、分診、結算、隨訪等服務,并逐步建立線上患者服務中心。
《通知》強調,大力推動互聯網診療與互聯網醫院發展,各地要加快建立互聯網醫療服務監管平臺,優先建設具備監管和服務功能的平臺,推動遠程醫療服務常態化。醫院要進一步建設完善醫院互聯網平臺,打通線上線下服務,在線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積極聯合社會力量開展藥品配送等服務,不斷豐富線上服務內涵。同時,醫院要高度重視信息和網絡安全,構建與智慧醫院相匹配的網站安全、系統穩定、數據安全等安全體系,加強互聯網醫療服務中患者隱私保護。
《通知》指出,建立醫療、服務、管理“三位一體”的智慧醫院系統。鼓勵二級以上醫院以《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標準體系(試行)》為指導,構建患者智慧服務體系,開展醫院智慧服務應用評價工作。推廣面向患者端的醫療數據共享應用,推廣手術機器人、手術導航定位等智能醫療設備研制與應用,推動疾病診斷、治療、康復和照護等智能輔助系統應用。推進醫院內部信息系統集成整合,推進醫療數據統一管理應用,探索公共衛生與醫療服務的數據融合應用,推動醫院電子病歷系統和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系統數據共享,促進居民健康信息從紙質過渡到電子化。(首席記者姚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