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健委、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6部門發布《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試點工作方案》,在每個省份選擇2至3個設區的市(直轄市的區),統籌區域內醫療資源,科學合理網格化布局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到2023年底,基本形成系統集成的配套政策,推動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發展的體制機制取得新突破。
《方案》指出,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在內部由牽頭醫院和成員單位構成,在外部由若干協作單位共同提供醫療服務。集團外部發揮國家醫學中心、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在疑難危重癥診療和先進技術推廣應用的指導作用;省級及以上醫院可以根據地理位置、業務需要,作為一個或多個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的協作單位;鼓勵省級區域醫療中心以牽頭醫院或協作單位的形式參與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
《方案》指出,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負責為網格內居民提供疾病預防、診斷、治療、營養、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等一體化、連續性醫療衛生服務。牽頭醫院重點提供急危重癥和疑難復雜疾病的診療服務,負責接收上轉患者,并將符合下轉標準的患者有序轉診到成員單位。
《方案》指出,根據城市網格化布局情況,鼓勵市級統籌信息系統建設和整合。推動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管理、醫療、患者信息安全有效地互聯互通。探索建立智慧醫聯體。
值得一提的是,建設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以推動優質醫療資源下沉為核心,實現醫療資源共享。同時,深化中西醫結合。支持中醫醫院加入或牽頭組建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發展中醫藥特色預防保健、治療、康復服務,鼓勵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中醫館、國醫堂等中醫綜合服務區,推廣中醫適宜技術,促進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提供中西醫結合服務。(記者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