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縣府辦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檢查、督促縣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縣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并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二)處理報送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的文電,草擬、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件,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三)起草《政府工作報告》
(四)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及政協委員提案。(五)收集、編輯、報送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參閱的信息資料。
(六)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檢查、督促縣人民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部署和縣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八)負責全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小汽車定編工作。
(九)管理政府辦公室直屬事業單位。
(十)負責全縣的應急信息報送及值班安排工作。
(十一)負責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導、協調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機構設置
(一)本單位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包括兩個不獨立核算的下屬單位:遂溪縣信息管理辦公室、遂溪縣政府總值班室。
(二)我辦內設12個股室:分別為:秘書室、調研室、綜合室、督辦室、信息室、人教室、小汽車定編辦、外事僑務局、無委辦、應急辦(綜合管理股、應急指揮協調股)。遂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核定共有58個編制(含縣領導編制8名),其中:行政編制36個,行政工勤編制13個,參公事業編制5個(信息管理辦公室),應急總值事業編制4個;機關財政供養人員87人,其中在職46人(包含29名行政人員、10名行政工勤人員、3名參公人員、4名應急總值人員),退休41人;遺屬供養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另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8年收入預算9701813元,支出預算9701813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9701813元,比2017年增加3371501元,原因是:一、增加工資;二、增加住房補貼;三、增加電子政務服務費及信息維護費;四、增加海上維權國防資金。支出按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3662940元,比2017年增加795162元,原因是:增加工資、住房公積金。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808673元,比2017年增加418439元,原因是:退休人員增資、增發住房補貼。商品和服務支出642200元,比2017年增加10600元,原因是:增加公車補貼。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8年度三公經費預算共安排150000元。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0元,與2017年預算相比無增減變化。原因:沒有安排因公出國(境)學習、考察、參觀等項目計劃。
(2)公務用車購置決算支出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20000元,與2017年支出預算相比持平。(3)公務接待費決算支出30000元,與2017年支出預算相比持平。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縣府辦2018年機關運行經費合計642200元,具體包括公務接待費30000元,郵電費105600元,其他交通費用18900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0000元,業務費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17600元。比2017年預算增加10600元,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費用增加。
四、政府性采購情況
2018年政府采購預算13500元,其中包括: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3500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元。原因是:工作需要。根據工作需要實際情況適時追加。
五、由于財政年初并沒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故本單位本年“政府性基金”經費預算為零。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辦占有使用定編車輛情況:共有車輛4輛,均為一般公務用車。
七、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我辦2018年沒有項目開展預算績效評價工作。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是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收到上級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
(四)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收到附屬單位按規定繳來的款項。
(六)其他收入,是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是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的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如財政局保障機構正常運轉、開展財政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十)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指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社會保障與就業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補助、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會事務等。如行政機關開支的離退休人員經費和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為離退休人員提供管理和服務所發生的工作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是指政府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用三項。
2018年收支預算總表---含政府經濟科目_(162001)遂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政府經濟科目)0206_(162001)遂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附件10-13(162001)遂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