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森林火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遂溪縣應急管理局起草《關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示,廣泛征求意見。公眾可在2020年3月17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意見和建議發送至電子郵箱:610024970@qq.com。
2.書面形式郵寄或送至:遂溪縣遂城鎮湛川路31號遂溪縣應急管理局火災防治管理股,郵編:524300。
聯系人:李文超,聯系電話:0759-7772227,15707590764。衷心感謝您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關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
(征求意見稿)
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發生,切實保護我縣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等規定,特發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如下:
一、禁火時間:自發布之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禁火范圍:全縣所有林地及距林地邊緣30米范圍內(林區內居民限居住區之外)。
三、禁火期間,禁火范圍禁止以下用火行為:
(一)上墳燒紙、燒香點燭等;
(二)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等;
(三)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煙、野炊、燒烤、烤火取暖;
(五)燒黃蜂、熏蛇鼠、燒火狩獵;
(六)煉山、燒雜草、燒灰積肥、燒荒燒炭或者燒田基草、甘蔗葉、稻草、果園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
四、全縣護林員和森林、林地、林木的經營單位或個人,在其管護或經營范圍內承擔森林防火責任。要加強巡查管護,采取有效防火措施,一旦發現野外用火,要及時制止并舉報;發現森林火災,應立即報告。
五、各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林業工作站和森林經營單位要依法履行職責,派出森林防火巡查隊,加強野外火源巡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特別要做好重點林區、風景區的火源管控;對轄區內智障者、殘疾人、精神病患者等人員要指定專人監管。縣、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要依法依規履行職責,加大森林火災的防控力度,加強巡邏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森林火災隱患,并負責組織森林火災的撲救。
六、進入林區的車輛和人,應自覺接受森林防火部門的登記檢查,并負有森林防火的責任和義務。凡阻撓、妨礙檢查工作的單位和個人,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七、各有關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電臺、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以及宣傳標語、宣傳單等各種方式廣泛開展宣傳,使森林防火禁火令家喻戶曉。
八、凡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依照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九、森林火情舉報電話:12119,0759-777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