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保障長期康復住院參保患者醫療服務需求,省醫保局出臺政策,2024年7月1日開始在全省開展康復病種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進一步優化我省康復病種的醫保支付,保障長期康復住院參保患者合理的醫療服務需求,構建連續性康復醫療服務體系。
一、明確康復病種范圍,實施階梯式按床日付費。第一批選取腦梗死、腦出血、腦腫瘤、顱腦損傷、脊髓損傷等五大類疾病開展按床日付費,今后按需要逐步拓展。根據衛生健康部門的疾病臨床路徑或診療規范,將康復病種分為急性期和康復期,相應的醫療費用實行分開結算。對于康復病種急性期住院治療的費用繼續實施現行的按病組和病種分值付費,對于轉入康復期住院治療的費用,實施按床日付費。省醫保局組織測算并制定按三級、二級和一級醫療機構等級遞減的支付標準供各地參考。各市可根據接續性康復治療服務特點,治療強度與醫療費用隨著病程將出現遞減的趨勢,實施階梯式按床日付費,并制定相應的支付標準。
二、設定康復醫療服務按床日付費時長,鼓勵康復醫療服務下沉基層。參保患者在康復期住院治療期間,達到出院標準可以隨時出院,但原則上在60天內未達到出院標準的,醫療機構不得讓患者出院或轉院。鼓勵康復醫療服務下沉基層。康復參保患者病情好轉后,暢通三級醫療機構與下級醫療機構的轉診渠道,轉診視同一次住院,個人不再支付起付標準費用。支持基層醫療機構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特別是中醫藥康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