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醫療保障局為 根據《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遂溪縣機構改革方案》成立的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遂溪縣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于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措施,制定本縣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制定并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擬訂應對預案并組織實施。
(三)組織制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并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工作方案。
(四)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組織制定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組織制定并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并監督實施,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開展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并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開展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八)貫徹落實黨的人才發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關職責。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醫療保障統籌層次,增強人民群眾醫療保障獲得感,促進健康遂溪建設。
(十一)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