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省安委會、市安委會和縣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決策部署,結合《中共遂溪縣委辦公室、遂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遂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遂辦發〔2019〕34號)、《中共遂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遂溪縣黨政部門及中央、省駐遂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通知》(遂機編〔2022〕9號)規定,現公示遂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
遂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
序號 | 部門職責 | 依據 | 工作事項 | 不履職或履職不到位責任情形 |
1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綜合協調 | 中共遂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遂溪縣黨政部門及中央、省駐遂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通知(遂機編〔2022〕9號)。 | 1.承擔縣建設施工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履行縣建設施工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2.指導協調、監督檢查下級政府和縣有關部門建設施工安全生產工作。 | 1.未按要求轉發或印發文件部署相關工作。 2.未按規定組織召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會議。 |
2 | 建筑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3.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中共遂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遂溪縣黨政部門及中央、省駐遂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通知(遂機編〔2022〕9號)。 | 1.按照規定職責分工,監督、指導建筑施工、建筑安裝、建筑裝飾裝修、勘察設計、建設監理等建筑業和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補償等房地產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按照規定職責分工,監督、指導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 3.按照規定職責分工,監督、指導建筑施工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4.擬訂建筑安全生產政策、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并監督執行,依法查處職責范圍內建筑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 1.未按要求轉發或印發文件部署相關工作。 2.未按規定組織召開建筑領域安全生產綜合性會議。 3.在組織開展的安全生產檢查、督查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4.發現違法行為不依法查處、糾正的。 |
3 |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3.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6.中共遂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遂溪縣黨政部門及中央、省駐遂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通知(遂機編〔2022〕9號)。 | 1.依法對全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按照規定職責分工的鐵路、交通、水利、民航、電力、通信等專業建設工程除外)。 2.監督、指導全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包括城市地鐵等軌道交通)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3.依職責監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范圍內的起重機械、專用機動車輛安裝、使用的安全監管。 4.負責按規定無須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安全監管。 | 1.未按要求轉發或印發文件部署相關工作。 2.未按規定組織召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會議。 3.在組織開展的安全生產檢查、督查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4. 發現違法行為不依法查處、糾正的。 5.接到違法行為舉報后不予核實并依法處理的。 6.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未依法及時處理的。 |
4 | 城鎮燃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3.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4.中共遂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遂溪縣黨政部門及中央、省駐遂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通知(遂機編〔2022〕9號)。 | 1.建立健全燃氣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宣傳普及燃氣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提高全民的燃氣安全意識。 2.監督、指導城市燃氣、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等的安全監管。 | 1.未按要求轉發或印發文件部署相關工作。 2.未按規定組織召開燃氣行業安全生產會議。 3.在組織開展的安全生產檢查、督查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4.接到違法行為舉報后不予核實并依法處理的。 5.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未依法及時處理的。 |
5 | 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 1.中共遂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遂溪縣黨政部門及中央、省駐遂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通知(遂機編〔2022〕9號)。 | 1.依職責監督、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安全監管(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安全監管除外)。 2.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地下污水、天然氣管線建設。 3.指導城市地下污水、天然氣管線綜合管理。 | 1.未按要求轉發或印發文件部署相關工作。 2.在組織開展的安全生產檢查、督查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3.接到違法行為舉報后不予核實并依法處理的。 4.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未依法及時處理的。 |
6 | 既有房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3.中共遂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遂溪縣黨政部門及中央、省駐遂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通知(遂機編〔2022〕9號)。 | 1.指導全縣房屋建筑安全使用。 2.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城市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3.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4.依職責指導全縣農村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 | 1.未按要求轉發或印發文件部署相關工作。 2.在組織開展的安全生產檢查、督查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3.接到違法行為舉報后不予核實并依法處理的。 4.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未依法及時處理的。 |
7 | 城市建筑垃圾和農村生活垃圾安全監督管理 | 1.中共遂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遂溪縣黨政部門及中央、省駐遂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通知(遂機編〔2022〕9號)。 | 1.按照規定職責分工監督、指導全縣城市建筑廢棄物管理。 2.指導縣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 1.未按要求轉發或印發文件部署相關工作。 2.在組織開展的安全生產檢查、督查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3.接到違法行為舉報后不予核實并依法處理的。 4.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未依法及時處理的。 |
8 | 建筑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 4.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5.中共遂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遂溪縣黨政部門及中央、省駐遂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通知(遂機編〔2022〕9號)。 | 監督、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 | 1.未按要求轉發或印發文件部署相關工作。 2.在組織開展的安全生產檢查、督查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3.接到違法行為舉報后不予核實并依法處理的。 4.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未依法及時處理的。 |
9 | 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督管理 | 中共遂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遂溪縣黨政部門及中央、省駐遂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通知(遂機編〔2022〕9號)。 | 1.依職責開展施工過程中建筑領域內的游樂場所和游樂設施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2.依職責對大型商業綜合體中的燃氣供應使用等公用設施設備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3.負責對大型商業綜合體物業管理企業進行指導、監督,督促其按照合同約定落實安全責任。 | 1.未按要求轉發或印發文件部署相關工作。 2.在組織開展的安全生產檢查、督查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3.接到違法行為舉報后不予核實并依法處理的。 4.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未依法及時處理的。 |
10 |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移交管理 | 1. 中共遂溪縣委辦公室、遂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遂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遂辦發〔2019〕30號)。 2. 中共遂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遂溪縣黨政部門及中央、省駐遂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通知(遂機編〔2022〕9號)。 | 依法將城市建成區職責范圍內審批手續不齊全、不完備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線索移交縣城市綜合執法局查處。 | 發現違法行為不依法查處、移交。 |
遂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