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強調,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實現“多規合一”。《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提出,深化“多規合一”改革。今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常委曹衛星帶來了《關于深化“多規合一”改革的提案》,建議深化“多規合一”改革,加快推進國土空間規劃法立法。
曹衛星表示,目前,各級各類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正陸續獲得批復,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督逐步加強,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總體形成,“多規合一”改革取得突破性成就。但深化“多規合一”改革仍存在一些有待破解的矛盾和問題。
一是2013年12月召開的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提出,建立空間規劃體系,推進規劃體制改革,加快規劃立法工作。2019年修正的《土地管理法》明確了國土空間規劃的法律地位,但并未就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實施、監督等作出細化規定。當前,國土空間規劃工作實際處于法治尚不健全的過渡狀態,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缺乏法治上的根本保障。
二是《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要求,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對各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作用。這不只是技術問題,而是在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利用領域重塑和完善政府各部門協同機制、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的重要改革舉措。目前來看,在推進改革過程中,由于部門協調難度大,各專項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基于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銜接的成效很有限。
三是《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要求,加強對相關行業組織指導監管。國土空間規劃行業與經濟社會發展關系緊密,但目前有的研究院和學會仍未調整主管部門,未能充分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建設的支撐作用。
對此,曹衛星建議,一是加快推進國土空間規劃法立法。國土空間規劃法已被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一類項目,應加大推進力度,盡快鞏固“多規合一”國土空間規劃改革實踐成果。通過立法,對規劃編制和審批、規劃實施、規劃修改、監督管理全過程和重要環節作出規定,做好與現行法律的銜接,更好發揮法治對“多規合一”改革的引領、規范、保障作用,提升國土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二是積極構建專項規劃管理制度。建立多部門合作機制,統一專項規劃編制基礎,當前應盡快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專項規劃管理制度,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空間矛盾沖突,強化專項規劃對總體規劃的傳導落實,以專項規劃落地實施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三是切實履行規劃行業管理部門職責。充實“多規合一”改革的行業力量,對于涉及規劃職能的相關機構和人員,協調有關部門加快推動轉隸調整。強化行業管理和服務,促進國土空間規劃行業可持續發展,確保黨中央、國務院的“多規合一”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