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資源部2024年立法工作計劃》發布。今年,自然資源部將立足“嚴守資源安全底線、優化國土空間格局、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維護資源資產權益”的工作定位,扎實推進自然資源領域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堅持立改廢釋并舉,加快填補立法薄弱點和空白區,以高質量立法促進自然資源事業高質量發展。今年共安排立法項目12件,包括出臺類立法項目8件、研究類立法項目4件。
根據工作計劃,出臺類立法項目包括:擬報國務院審查的法律草案2部,分別是不動產登記法、國土空間規劃法;擬報國務院審查的行政法規2部,分別是礦產資源法實施條例、古樹名木保護條例;擬由自然資源部發布的部門規章4部,分別是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管理辦法、劃撥用地目錄(修改)、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管理辦法、自然資源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規定。
研究類項目包括:研究修改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管理規定、風景名勝區條例2部行政法規,以及研究修改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和研究起草地質勘查活動信用監督管理辦法2部部門規章。
此外,自然資源部還將積極配合立法機關推進礦產資源法、耕地保護和質量提升法、國家公園法、南極活動與環境保護法、自然保護區條例、密云水庫保護條例的制定和修改,統籌推進海域使用管理、閑置土地處置、土地復墾、地圖管理、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修訂研究工作,組織開展地籍管理、城鎮開發邊界管理、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自然資源權屬爭議調查處理、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地質調查和三北工程建設管理等方面的立法研究儲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