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招商局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保障科學民主管理與依法依規運行有機統一,構建運行順暢、協同高效、充滿活力的事業單位現代治理機制。根據《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單位名稱是遂溪縣招商局。
第三條 本單位住所是廣東省湛江市遂溪縣遂城街道遂海路170號遂溪縣政務服務大廳。
第四條 本單位經費來源是財政全額補助。
第五條 本單位開辦資金為人民幣2萬元。
第六條 本單位的舉辦單位是遂溪縣人民政府。
第七條 本單位的業務主管單位是湛江市投資促進局。
第八條 本單位的登記管理機關是遂溪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第九條 本單位的領導體制是行政領導人負責制。
第十條 本單位的宗旨是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經濟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管理、統籌、協調全縣對外招商工作,為全縣招商工作提供服務工作。
第十一條 本單位的業務范圍包括
負責全縣招商引資業務指導工作;負責策劃、組織實施和參加各種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建立和管理全縣招商項目庫及投資者聯系信息庫;對投資興辦企業提供全程式跟蹤服務;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省市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二章 黨的建設
第十二條 本單位黨組織的地位和作用是發揮戰斗堡壘作用,組織對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和作出決定,同時保證行政領導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職權。
第十三條 本單位黨組織發揮作用的方式、途徑和程序
黨支部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統一領導本單位工作,同時保證行政領導人充分行使職權。緊密圍繞黨的基本路線,結合本單位的工作任務,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政治優勢、思想優勢和組織優勢,促進事業發展。
第十四條 本單位通過以下方式保證黨的全面領導
通過健全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發揮黨支部在本單位選人用人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發揮黨支部在“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作用。
第三章 舉辦單位
第十五條 舉辦單位對事業單位的權利
提出本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組建本單位管理層,提名或任免本單位的行政負責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員,批準管理層工作報告,監督本單位運行,組織指導制定本單位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 舉辦單位對事業單位的義務
負責審核本單位章程草案及修訂案,本單位終止時,負責指導本單位依法開展清算、辦理事業單位法人注銷登記,并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本單位的人員、資產和債權債務處置工作。
第四章 管理層
第十七條 本單位的決策機構是遂溪縣招商局黨支部黨員大會和單位領導班子會議。
第十八條 本單位決策機構的職責、產生方式、任期及考核、議事規則是接受黨的領導,貫徹執行黨的政策方針和決策部署,擬定和實施年度工作計劃等日常業務管理,編制并組織實施經費預算等財務資產管理,工作人員管理,定期向黨組織和舉辦單位匯報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完成舉辦單位交辦的各項任務。
第十九條 行政負責人的產生方式和職權
舉辦單位任免。遂溪縣招商局局長負責本單位全面工作。
第二十條 本單位擬任法定代表人產生方式是舉辦單位任免。
第二十一條 本單位內部組織機構設置及產生程序、議事規則
根據機構編制文件規定內設機構名稱及職責。辦公室負責本單位日常事務;招商股負責建立健全全縣招商引資工作體系及有關規章制度;負責招商引資信息搜集、篩選、洽談及確定招商項目,建立全縣招商引資項目信息庫;聯絡股負責聯絡我縣駐各地商會及其他地方商會、協會,收集經濟發展信息資料,指導、協調、服務在外鄉賢回鄉投資等相關工作,負責全縣招商引資的日常宣傳推介和對外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各類媒體宣傳報道工作;服務股負責已簽約的項目和已進駐項目的前期準備、開工建設、后期運營等過程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招商項目落實情況收集上報,對項目履約建設和投產情況進行核查、匯總統計、登記備案等工作,負責受理并協調處理客商的投訴、協調解決項目實施、后期運營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第五章 服務對象
第二十二條 本單位服務對象的權利
享受優質服務和投訴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等方面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單位服務對象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各項招商引資相關規定等。
第二十四條 本單位服務對象參與管理的具體途徑、方式和運行機制
具體途徑:保障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本單位運行;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義務等。方式:可通過本單位意見箱等適當方式對本單位提供意見建議。
第六章 業務運行
第二十五條 本單位業務運行原則和辦法
根據依法管理、上下聯動、左右協調、協同高效、規范運作的原則開展各項業務。
第二十六條 業務范圍內開展業務運行的具體措施
在舉辦單位的領導下,建立健全制度,圍繞招商引資工作,制定工作計劃,細化職責任務,加強招商隊伍管理,抓好各項工作落實,提高業務運行的效率和質量,確保業務的順利進行。
第七章 資產和財務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 本單位國有資產包括使用財政資金形成的資產,接受調撥或者劃轉、置換形成的資產,接受捐贈并確認為國有的資產以及其他國有資產;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本單位根據依法履行職能和事業發展的需要,結合資產存量、資產配置標準、績效目標和財政承受能力配置資產。本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單位內部國有資產的具體管理,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本單位執行國家實行統一的政府會計制度,依法接受稅務、財政、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等主管部門監督管理。本單位的經費使用應符合本單位的宗旨和業務范圍。
第二十九條 本單位財務管理體制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等模式。
第三十條 本單位的人員(包括在編人員、離退休人員和聘用人員)工資、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單位接受捐贈、資助和使用的原則
本單位接受捐贈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并根據宗旨和業務范圍使用;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按照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第三十二條 本單位內部審計、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財政、稅務等審計監督制度
本單位不設內部審計機構。本單位資產和財務管理嚴格按照審計相關規定執行并接受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三十三條 主要領導離任前,應當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第八章 信息公開
第三十四條 本單位承諾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的規定,真實、完整、及時地公開以下信息:
按照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有關要求依法公開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法人登記事項、主要業務活動情況、單位預算、決算等信息,接受服務對象和社會的監督。
第九章 終止和剩余資產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運行:
(一)經審批機關決定撤銷;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應當終止的。
第三十六條 本單位在申請注銷登記前,應在舉辦單位和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開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七條 清算工作結束后形成清算報告,報舉辦單位審查同意,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本單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且資產及債權債務情況清晰明確,權利義務有承接單位的事業單位,可按照有關規定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簡易注銷登記:轉制為行政機構的;轉制為國有企業的;因合并、分立解散的;直接撤銷事業單位建制的。
第三十八條 本單位終止后的剩余資產,在舉辦單位和財政、國有資產管理等部門的監督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進行處置。
第十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九條 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修改章程:
(一)章程規定的事項與修改后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符的;
(二)章程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三)應當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條 章程修改的草案應經舉辦單位和業務主管單位審查核準同意,并向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涉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事項的,須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于2023年11月6日經遂溪縣招商局領導班子會議表決通過。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內容如與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國家政策相抵觸時,應以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國家政策的規定為準。涉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事項的,以登記管理機關核準頒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刊載內容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遂溪縣招商局。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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