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稅務總局會同財政部等部門先后發布了一系列延續優化創新實施的稅費優惠政策。為了方便經營主體及時了解適用稅費優惠政策,稅務總局對這些延續優化創新實施的稅費優惠政策進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體、優惠內容、享受條件、政策依據的編寫體例,形成了稅費優惠政策的指引。今天帶你了解:小型微利企業減征企業所得稅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減征企業所得稅政策
【享受主體】
小型微利企業
【優惠內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享受條件】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