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遂溪縣遂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沙泥村和官湖村)的公告
遂國土資(規保)〔2018〕
149
號
關于
遂溪縣遂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
(沙泥村和官湖村)
的公告
《遂溪縣遂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沙泥村和官湖村)》已
于201
8
年
11
月
13
日經湛江市國土資源局批復同意。
根據
《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
〈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和〈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
〔2013〕83號
)等相關規定
,
現公告如下:
一、公告機關
遂溪縣國土資源局
二、公告時間
201
8
年
11
月
14
日
三、公告內容
1.調整原因
遂溪縣城市建設對土地的需求量巨大,為適應遂溪縣社會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對用地不斷變化的需求。按照《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和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的通知》
等文件,編制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調整遂城鎮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
2.調整地塊情況
調入地塊位于遂城鎮沙泥村,面積為0.9823公頃,原規劃作為耕地使用,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分區類型為有條件建設區,現將該地塊的規劃用途調整為城鄉建設用地,劃為土地用途分區的村鎮建設用地區,并劃入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分區的允許建設區范圍內
。
調出地塊位于遂城鎮官湖村,總面積為0.9823公頃,原規劃作為城鄉建設用地使用,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分區類型為允許建設區,現根據地塊的土地利用現狀,將其規劃用途調整為園地,劃為土地用途分區的一般農地區,劃入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分區的有條件建設區范圍內。
3.土地利用主要調控指標
本次有條件建設區使用不涉及占用基本農田,不影響遂城鎮耕地保有量責任目標的實現,也不會對基本農田保護及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等各項指標產生影響。
四、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圖件
(見附圖)
五、批準機關和批準時間:
批準機關:湛江市國土資源局
批準時間:
201
8
年
11
月
13
日
遂溪縣國土資源局
201
8
年
11
月
14
日
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