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1日,我局執法人員到該公司位于湛江市遂溪縣民營科技工業園工業南路1號的廠區進行現場檢查。檢查時,發現該公司:(一)廠區東南角一般工業固廢垃圾堆(非危險廢物)里混存一袋實驗室丟棄的廢物(危險廢物,危廢名錄HW49),里面有硫酸分析試劑瓶、氯化鋇分析試劑瓶等危險廢物,重量為3.8公斤。(二)在該工業固廢垃圾堆(非危險廢物)旁邊空地貯存兩個裝有廢機油的桶,兩桶廢棄機油(危險廢物,危廢名錄HW08),含桶重量分別是27.1公斤和21.5公斤。該公司未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貯存危險廢物:未設置專門的危險廢物儲存間,未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將危險廢物直接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