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增補《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2021年第1批 總第4批)的公告
根據《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12號)相關規定,按照《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指南》(生態環境部公告2020年第51號)中有關化學物質增補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的要求,我部組織對相關化學物質生產、進口、使用企業、相關行業協會及其他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核和公示。現將符合要求的2021年第1批(總第4批)8種化學物質增補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 特此公告。 附件: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的8種符合增補要求的化學物質
生態環境部
2021年7月7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7月8日印發
附件: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的8種符合增補要求的化學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