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環境質量報告書(二○一一年~二○一五年)第二部分(2)大氣
第二節 環境空氣質量
一、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及執行標準
2000年我縣對縣城環境空氣質量功能進行區劃,同年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復同意遂溪縣縣城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遂溪縣縣城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分為二類區和三類區,二類區面積為23.45平方公里,占整個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面積的89.2%,執行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標準;三類區面積為2.85平方公里,占整個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面積的10.8%,執行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三級標準。
“十二五”期間我縣縣城環境空氣質量常規監測共布設2個監測點位,分別位于環保局和縣府,均屬于環境空氣質量二類功能區。開展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四項主要污染物濃度的監測,全部執行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標準值見表2-2-1。
表2-2-1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值
類別 |
執行標準 |
監測項目 |
標準最高限值 |
單位 |
|
日均值 |
年平均 |
||||
環境空氣 |
《環境空氣 質量標準》 (GB3095-2012)二級標準 |
二氧化硫 |
0.15 |
0.06 |
毫克/立方米 |
二氧化氮 |
0.08 |
0.04 |
|||
PM10 |
0.15 |
0.07 |
|||
PM2.5 |
0.075 |
0.035 |
|||
降水 |
國家推薦標準 |
酸雨 |
≤5.60 |
PH |
二、2015年縣城環境空氣質量現狀及分析
(一)各監測點位環境空氣質量現狀
1、環保局
全年環境空氣質量監測168~339天,共獲取監測數據1178個。監測結果統計見表2-2-2至表2-2-4。
各監測項目情況分析如下:
(1)二氧化硫
日平均濃度范圍為0.006~0.063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濃度為0.022毫克/立方米。全年超標率為0.0 %,符合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標準中的標準濃度限值。
(2)二氧化氮
日平均濃度范圍為0.006~0.049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濃度為0.024毫克/立方米,全年超標率為0.0%,符合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標準中的標準濃度限值。
(3)大氣顆粒物(PM10)
日平均濃度范圍為0.026~0.216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濃度為0.078毫克/立方米。全年日均值超標率為1.5%。年均值符合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標準中的標準濃度限值。
(4)大氣顆粒物(PM2.5)
日平均濃度范圍為0.009~0.118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濃度為0.053毫克/立方米。全年日均值超標率為2.9%。年均值符合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標準中的標準濃度限值。
以上分析結果表明,2015年度環保局監測點環境空氣質量優良,所監測的四個項目的日平均濃度、年平均濃度,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均低于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標準中的標準濃度限值;大氣顆粒物(PM10)、(PM2.5)年平均濃度均低于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標準中的標準濃度限值;日平均濃度有個別超出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標準中的標準濃度限值,全年超標率分別為1.5%、2.9%。
2、縣 府
全年環境空氣質量監測168~339天,共獲取監測數據767個。監測結果統計見表2-2-2至表2-2-4。
各監測項目情況分析如下:
(1)二氧化硫
日平均濃度范圍為0.004~0.066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濃度為0.027毫克/立方米,全年超標率為0.0%,未超出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標準中的標準濃度限值。
(2)二氧化氮
日平均濃度范圍為0.004~0.063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濃度為0.026毫克/立方米,全年超標率為0.0%,未超出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標準中的標準濃度限值。
(3)大氣顆粒物(PM10)
日平均濃度范圍為0.016~0.142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濃度為0.047毫克/立方米,全年超標率為0.0%,未超出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標準的標準濃度限值。
(4)大氣顆粒物(PM2.5)
日平均濃度范圍為0.008~0.048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濃度為0.025毫克/立方米。全年日均值超標率為0.0%。年均值符合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標準中的標準濃度限值。
以上分析結果表明,2015年度縣府監測點環境空氣質量繼續保持優良水平,四個監測項目的日平均濃度、年平均濃度均低于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標準的標準濃度限值,全年沒有超標現象。
從圖2-2-1至圖2-2-3的比較可以看出,2015年縣府監測點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高于環保局或縣城均值。環保局監測點的大氣顆粒物(PM10)、(PM2.5)年平均濃度最高,其次是縣城均值、縣府。
圖2-2-1 2015年遂溪縣縣城大氣二氧化硫各監測點年平均濃度比較圖
圖2-2-2 2015年遂溪縣縣城大氣二氧化氮各監測點年平均濃度比較圖
圖2-2-3 2015年遂溪縣縣城大氣顆粒物各監測點年平均濃度比較圖
(二)縣城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1、二氧化硫
縣城大氣連續監測二氧化硫共獲取監測數據595個。根據監測結果統計和百分位數統計(詳見表2-2-2、表2-2-5)表明,二氧化硫的日平均濃度范圍為0.004~0.066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濃度為0.024毫克/立方米,全年超標率為0.0%,未超出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標準中的標準濃度限值。
由表2-2-8、圖2-2-4顯示,縣城二氧化硫第二季度濃度最高,其次是第三季度、第一季度,第四季度濃度最低。
2、二氧化氮
縣城大氣連續監測二氧化氮共獲取監測數據596個。根據監測結果統計和百分位數統計(詳見表2-2-3、表2-2-6)表明,二氧化氮的日平均濃度范圍為0.004~0.063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濃度為0.026毫克/立方米,全年超標率為0.0%,未超出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標準中的標準濃度限值。
由表2-2-8、圖2-2-4顯示,縣城二氧化氮季平均最高濃度落在第二季度,其次是第三季度、第一四季度,最低濃度落在第一季度。
3、大氣顆粒物(PM10)
縣城大氣連續監測大氣顆粒物(PM10)共獲取監測數據524個。根據監測結果統計和百分位數統計(詳見表2-2-4、表2-2-7)表明,大氣顆粒物(PM10)的日均濃度范圍為0.016~0.216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濃度為0.063毫克/立方米,全年超標率為1.0%,超出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標準中的標準濃度限值。
4、大氣顆粒物(PM2.5)
縣城大氣連續監測大氣顆粒物(PM2.5)共獲取監測數據230個。根據監測結果統計和百分位數統計(詳見表2-2-4、表2-2-7)表明,大氣顆粒物(PM2.5)的日均濃度范圍為0.008~0.118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濃度為0.049毫克/立方米,全年超標率為2.0%,超出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標準中的標準濃度限值。
由表2-2-8、圖2-2-4顯示,縣城大氣顆粒物(PM10)的季平均濃度最高落在第一季度,其次是第四季度,第二季度排第三,最低濃度落在第三季度;縣城大氣顆粒物(PM2.5)的季平均濃度最高落在第一季度,其實是第三、四季度。
注:由于“彩虹”臺風毀壞縣府自動站的儀器,改為人工采樣分析及環保局監測點儀器運行不正常,導致獲取的數據缺少。
圖2-2-4 2015年遂溪縣縣城大氣污染物季平均濃度變化圖
因部分為圖表,請下載文件查看
大氣(4)“十五”期間大氣環境質量評價及變化趨勢分析.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