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環境質量報告書(二○一一年~二○一五年)第三部分總結
第三部分 總 結
一、各環境要素監測結論
(一)環境空氣
“十二五”期間,遂溪縣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指標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大氣顆粒物(PM10)、(PM2.5)的年平均濃度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類標準中的標準濃度限值。遂溪縣城的環境空氣質量處于優良水平。
與“十一五”期間相比,“十二五”期間城區環境空氣中的各項污染物濃度有上升趨勢不顯著。由于生產季度和氣候的影響下,各季度的環境空氣質量并無大的變化。
(二)降水
“十二五”期間,遂溪縣縣城降水PH值年平均值為5.62,呈酸性,酸雨PH年均值為5.12。酸雨頻率為53.7%。酸雨頻率高峰主要出現在少雨季節。
與“十一五”期間相比,縣城區的酸雨出現的頻率有所增加,降水樣品中的PH值無明顯變化趨勢。
(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
遂溪縣集中式飲用水源主要是以雷州青年運河為主。”十二五”期間雷州青年運河遂溪縣轄區內的水質全部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類標準,水質保持良好狀態,達到水質保護目標。飲用水源地的定類項目是高錳酸鉀指數和總磷。
與“十一五”期間相比,“十二五”期間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整體質量保持良好和平穩狀態。
(四)地表水
“十二五”期間遂溪縣的遂溪河的監測斷面,2011年~2014年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達到水質保護目標,但2015年達不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屬于Ⅴ類,水質變差。
楊柑河和城月河均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V類水質目標,主要污染指標為高錳酸鹽指數、化學需氧量、總磷等;與“十一五”期間相比,楊柑河、城月河水質較穩定,無顯著變化。樂民河、江洪河的水質也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樂民河、江洪河的水質相對“十一五”期間有所改善。
(五)聲環境
“十二五”期間遂溪縣縣城聲環境整體質量基本穩定在較好水平,區域環境噪聲和道路交通噪聲的年均值達到到執行標準,達標面積和達標路段覆蓋率保持在較高水平,變化不顯著。
(六)固體廢棄物
“十二五”期間,遂溪縣縣城的工業固體廢棄物的產生量為94.04萬噸,綜合利用總量為90.20萬噸,綜合利用率達95.92%。比“十一五”期間的產生量有所下降,綜合利用率稍有上升。
“十二五”期間遂溪縣的醫療廢物產生量比上個五年為明顯增加,并全部送湛江市粵綠固體廢物處理有限公司集中焚燒,最后送到湛江市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理,未能按無害化處理技術進行處理。
(七)生態環境質量
遂溪縣資源相對豐富,生態環境質量整體處于良好狀態。“十二五”期間通過推廣綠色農業,積極開展生態示范區的建設和自然保護區的建設,我縣申報并通過的全國優美鄉鎮2個,省級綠色社區2個,市級生態示范鎮3個,市級生態示范村15條,市級綠色學校3個,市綠色社區1個。到“十二五”期末,全縣擁有樹木面積63.85萬畝,森林覆蓋率22.71%,較上個五年有所提高。發展過程中仍存在農藥污染,水產養殖污染、禽畜養殖污染生態的問題。
(八)輻射
遂溪縣醫療衛生、水泥及制糖業等有27單位使用料位計、X光機等電離輻射源,有移動通信基站、輸變電站輸電線路和廣播電臺等產生電磁輻射的設施。“十二五”期間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及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得到嚴格管理,涉源單位都申領發輻射安全許可證并持證上崗,消除了環境污染隱患,確保了放射源和電磁輻射設施環境安全。
二、主要環境問題及原因分析
“十二五”期間遂溪縣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但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視的環境問題。由于經濟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部分老的污染尚不得到有效的控制,使局部地區的生態環境質量下降,新的污染又開始造成了一些新的環境問題,這些已成為影響我縣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區域水污染問題突出
我縣的地表水水質問題仍突出。除雷州青年運河的水質一直達到相應水質保護目標及自遂溪縣污水處理廠的運行后遂溪河達到相應的水質保護目標外,其余各河流均未達到保護目標,水體多為有機污類型。
(二)農業污染加重
遂溪縣在農業生產中使用的農藥強度高于湛江市的農藥使用強度的平均值,殘留在環境中的農藥對土壤及水環境都有影響。水產養殖主要采取粗放型養殖,苗種遺傳改良率較低,養殖品種出現種質退化、抗逆性和抗病性差的現象,富含消毒劑和抗菌素的養殖廢水大量排放后對近水海域的生態系統產生影響,導致水體的自凈能力降低,水質下降。規格化畜禽養殖場雖然基本都有污水處理設施,但容積小,處理能力弱,與污水產生量不配套;養殖散戶都沒有污染防治設施,污水直接排入環境,造成了環境污染。
(三)造紙、發電、畜禽養殖等大項目的建設對生態環境提出更高的要求
隨著湛江市“大港口,大發展”的戰略宏圖的逐步實現,晨鳴二期,,正大集團、廣東粵電等項目落戶遂溪,遂溪縣的環境保護工作面臨新的壓力和挑戰。現階段,遂溪縣環境突發事件預警機制不夠完善,環境監測機構的應急監測儀器設備仍處于較低水平,與遂溪未來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工作要求不相適應。
(四)固體廢棄物處置管理仍然薄弱
隨著城區有口增加,生活垃圾產生量日益增加,縣城原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場已經不能達到環境保護要求,而我縣政府非常重視生活垃圾處理場的建設,在現有的垃圾填埋場所的基礎上,增建一個新無害化處理場,選址已經專家多次論證優化確定,并于2010年底完成環境影響評價報批工作。
生活垃圾未實行分類收集和處理,廢物難以實現資源化利用,也增加處置負荷及難度,急需推進生活垃圾的綜合利用。
三、對策及建議
(一)充分發揮監管管理作用,建立污染減排的長治機制
1、繼續督促企業加快排污口在線監控系統的建設,利用在線監控平臺嚴密追蹤遂溪縣重點污染源排污狀況,定期施行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防止污染源超標排放。
2、政府對已投入運行的污水處理廠要加強監督管理,完善城區排污管網,確保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確保水質達標排放。盡量在各鄉鎮特別是有工業園區的鄉鎮建設污水處理廠并保證管網的完善,使減排設施真正發揮作用。
(二)積極推廣科學農業,建立資源保護型、環境友好養殖模式
近年來水產養殖業污染、畜禽養殖業污染負荷畢生越顯突出。提高海水養殖管理水平,合理布局養殖區域,實現科學養殖進一步改善遂溪近岸海域水質。對畜禽養殖業要控制散戶養殖,規模化養殖必須配備污水處理設施,并保證有足夠的容量和正常運行,廢物盡可能綜合利用。
(三)積極配合湛江市開展創建環保模范城市,深化城市環境綜合整治
進一步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切實抓好環境空氣功能區、地面水環境功能區、噪聲達標區和煙塵控制區的保護和環境質量達標工作。
1、加強飲食、娛樂和建筑工地的污染防治,重點查處夜間營業場所和建筑工地施工噪聲擾民問題。推進飲食業“油改氣”工程的實施,縣城區內建筑工地限制使用蒸汽樁機、錘擊樁機和現場使用混凝土攪拌機施工。
2、做好生活垃圾點和醫院垃圾的清運和處理,防止固體廢棄物的污染。嚴厲打擊沒有運營資質的單位收集處理醫療廢物。
3、繼續加快建設城鎮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加快城鎮污水排污管網的建設。完善交通道路等基礎設施,綠化、凈化、美化城市環境。
4、調整現時聲環境功能區布局,限制在城市居民居住區開設娛樂場所。
(四)建立和完善與遂溪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應急預警機制,積極預防重點工程項目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
1、根據國家環境應急監測指南的要求,從組織上,儀器裝備配置上和檢測技術上,進一步充實環境監測應急能力。
2、盡快制定針對重點建設項目突發事件的應急監測預案,加強應急監測現場處置技術培訓,積極參加市、縣組織的仿真演練。
3、加強對敏感區的污染防治,嚴格監督檢查重點工業項目的環保設施運轉狀況,重點確保造紙、酒精、制糖、水泥、發電等行業的安全和清潔生產。
4、根據縣城區工業項目建設發展情況,及時調整和優化遂溪環境空氣監測點位,全方位掌握和追蹤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的變化規律,指導城區規劃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