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國雄飼料有限公司膨化料機組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噪聲、固廢部分)前公示
湛江國雄飼料有限公司膨化料機組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噪聲、固廢部分)前公示
根據湛江國雄飼料有限公司申請,遂溪縣環境保護局擬對該公司膨化料機組項目(以下簡稱“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噪聲、固廢部分)。為進一步保障公眾對環境保護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根據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環辦〔2013〕103號)等規定,現將項目環保(噪聲、固廢部分)執行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18年8月20日)起滿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我局接受公眾來電、來信、來訪等多種形式反映問題,并對公眾反映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作為項目竣工環保驗收依據之一。
聯系電話:0759-7761689 傳真:0759-7762056郵箱:1411659397@qq.com
通訊地址:遂溪縣遂城鎮新風路30號 遂溪縣環境保護局(郵編:524300)
一、基本信息
1.項目名稱:湛江國雄飼料有限公司膨化料機組技術 改造項目
2.建設地點:遂溪縣黃略工業開發區湛江國雄飼料公司內 3.建設單位:湛江國雄飼料有限公司
4.驗收監測(調查)單位:廣東貝源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二、項目概況
湛江國雄飼料有限公司膨化料機組技術改造項目位于遂溪縣黃略工業開發區湛江國雄飼料公司內,占地面積為335平方米,建設內容包括:建設一組新的膨化料機組,淘汰舊的燃煤鍋爐,新建一臺8噸的生物質鍋爐,將原產能15萬噸/年擴建至23萬噸/年(其中豬料從原產能6萬噸擴建至8萬、魚料從原產能1萬噸擴建至3萬噸、禽料從原產能8萬噸擴建至12萬噸),增加膨化機、烘干機各1臺、粉機2臺、混合機1臺、制粒機1臺、分級篩1臺,新增8噸生物質鍋爐1臺,淘汰4噸燃煤鍋爐1臺,8噸生物質鍋爐配套安裝脈沖布袋除塵器1臺,增加處理污水30t/d裝置一套。實際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0萬元。
湛江國雄飼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委托廣州市番禺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湛江國雄飼料有限公司膨化料機組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環評文件”),遂溪縣環境保護局于2012年12月12日以遂環建函[2012]79號文予以批復。
三、環境保護執行情況
(一)噪聲污染防治情況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包括粉碎機、混合機、鍋爐、風機等機械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建設單位通過對強噪聲設備采取合理布局、隔聲、減震、消聲等措施來減少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二)固體廢物處理情況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員工生活垃圾、各類包裝廢物、原料粉塵、鍋爐治理設施收集的粉塵及鍋爐燃料燃料產生的灰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環衛部門清理運走;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包裝材料交由供應商回收利用;原料粉塵、鍋爐治理設施收集的粉塵及鍋爐燃料燃料產生的灰渣交由專門客戶回收。
(三)污染投訴及公示情況
根據環境監管部門的介紹,項目投入運營至今,未收到群眾關于環境污染方面的投訴。項目驗收監測報告在遂溪縣環境保護網(http://suixihbj.gov.cn/)公示期間,遂溪縣環境保護局未收到群眾投訴和反對意見。
四、驗收監測及調查情況
建設單位委托廣東貝源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編制的《湛江國雄飼料有限公司膨化料機組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表明:
項目四面場界的晝間、夜噪聲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5-2008)2類標準。
五、聽證權利告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47條規定,申請人(即項目建設單位)、利害關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可以以書面形式向遂溪縣環境保護局提出聽證申請。
根據湛江國雄飼料有限公司申請,遂溪縣環境保護局擬對該公司膨化料機組項目(以下簡稱“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噪聲、固廢部分)。為進一步保障公眾對環境保護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根據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環辦〔2013〕103號)等規定,現將項目環保(噪聲、固廢部分)執行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18年8月20日)起滿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我局接受公眾來電、來信、來訪等多種形式反映問題,并對公眾反映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作為項目竣工環保驗收依據之一。
聯系電話:0759-7761689 傳真:0759-7762056郵箱:1411659397@qq.com
通訊地址:遂溪縣遂城鎮新風路30號 遂溪縣環境保護局(郵編:524300)
一、基本信息
1.項目名稱:湛江國雄飼料有限公司膨化料機組技術 改造項目
2.建設地點:遂溪縣黃略工業開發區湛江國雄飼料公司內 3.建設單位:湛江國雄飼料有限公司
4.驗收監測(調查)單位:廣東貝源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二、項目概況
湛江國雄飼料有限公司膨化料機組技術改造項目位于遂溪縣黃略工業開發區湛江國雄飼料公司內,占地面積為335平方米,建設內容包括:建設一組新的膨化料機組,淘汰舊的燃煤鍋爐,新建一臺8噸的生物質鍋爐,將原產能15萬噸/年擴建至23萬噸/年(其中豬料從原產能6萬噸擴建至8萬、魚料從原產能1萬噸擴建至3萬噸、禽料從原產能8萬噸擴建至12萬噸),增加膨化機、烘干機各1臺、粉機2臺、混合機1臺、制粒機1臺、分級篩1臺,新增8噸生物質鍋爐1臺,淘汰4噸燃煤鍋爐1臺,8噸生物質鍋爐配套安裝脈沖布袋除塵器1臺,增加處理污水30t/d裝置一套。實際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0萬元。
湛江國雄飼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委托廣州市番禺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湛江國雄飼料有限公司膨化料機組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環評文件”),遂溪縣環境保護局于2012年12月12日以遂環建函[2012]79號文予以批復。
三、環境保護執行情況
(一)噪聲污染防治情況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包括粉碎機、混合機、鍋爐、風機等機械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建設單位通過對強噪聲設備采取合理布局、隔聲、減震、消聲等措施來減少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二)固體廢物處理情況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員工生活垃圾、各類包裝廢物、原料粉塵、鍋爐治理設施收集的粉塵及鍋爐燃料燃料產生的灰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環衛部門清理運走;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包裝材料交由供應商回收利用;原料粉塵、鍋爐治理設施收集的粉塵及鍋爐燃料燃料產生的灰渣交由專門客戶回收。
(三)污染投訴及公示情況
根據環境監管部門的介紹,項目投入運營至今,未收到群眾關于環境污染方面的投訴。項目驗收監測報告在遂溪縣環境保護網(http://suixihbj.gov.cn/)公示期間,遂溪縣環境保護局未收到群眾投訴和反對意見。
四、驗收監測及調查情況
建設單位委托廣東貝源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編制的《湛江國雄飼料有限公司膨化料機組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表明:
項目四面場界的晝間、夜噪聲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5-2008)2類標準。
五、聽證權利告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47條規定,申請人(即項目建設單位)、利害關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可以以書面形式向遂溪縣環境保護局提出聽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