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7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縣各事業單位: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粵人社發〔2011〕12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為做好我縣2017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對象為本單位現有在編在崗人員。
二、年度考核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年度考核總人數的15%。
三、請各單位務必于2018年2月28日前,把《廣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一式一份及其他表格一式二份,按干部管理權限報送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否則不予受理。
縣委組織部受理科室:青年干部組(聯系電話:7762181)。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股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聯系電話:7771010)。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的各種表格均可在遂溪縣人民政府網下載。
本通知發至主管部門,其下屬事業單位由主管部門負責通知,望各單位根據通知要求,做好2017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
中共遂溪縣委組織部 遂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