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遂溪縣黨建指導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湛江市委組織部、湛江市編辦《關于建立鄉鎮(街道)黨建指導員制度的通知》(湛組通〔2019〕10號)文件精神,經縣委同意成立遂溪縣黨建指導中心,是隸屬中共遂溪縣委組織部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人數詳見《2019年遂溪縣黨建指導中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其中:限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報考的崗位1個。
二、招聘條件和要求
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一)基本條件:
1.黨建指導員
(1)政治立場堅定,對黨忠誠,黨性修養好;
(2)吃苦耐勞,熟悉黨務工作,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事業心、責任心;
(3)善于學習,有一定的開拓創新思想;
(4)中共黨員;
(5)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6)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1983年5月12日后出生);
(7)湛江市戶籍;
(8)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縣委組織部黨建指導中心工作人員
(1)政治立場堅定,對黨忠誠,黨性修養好;
(2)吃苦耐勞,熟悉黨務工作,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事業心、責任心;
(3)善于學習,有一定的開拓創新思想;
(4)中共黨員;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6)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即1988年5月12日后出生);
(7)湛江市戶籍;
(8)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公務員或事業干部曾被辭退,曾受行政開除處分和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歷年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5.招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過黨紀處分、被開除公職、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參加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務期內的;
8.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調查期間和曾受治安拘留處罰的人員;
9.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崗位待遇
聘用人員使用事業單位編制,薪酬待遇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
四、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2019年5月10日至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三)報名地點:遂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招聘大廳(廣東省遂溪縣遂城鎮遂海路38號)。
(四)報名手續:
1.報考人員須網上下載《2019年遂溪縣黨建指導中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并由本人如實填寫(雙面打印,代填無效)。
2.交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相片2張。
3.交驗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2019年應屆畢業生如未領到畢業證的提供學校證明)、黨員檔案(或黨員所屬黨支部的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4.報考限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報考的崗位,須提供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誠信報考,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因考生提供虛假報考資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負。
2.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不能提交相關證件的按不符合招聘條件處理。
3.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有關規定,2019年5月12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既可報考限“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報考的崗位,也可報考其它崗位,但筆試成績均不再加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憑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報考,報名時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報考。
4.“湛江市戶籍”條件是湛江市戶籍或湛江市生源。限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報考的崗位,要求湛江市戶籍或湛江市生源或三支一扶服務地點在湛江市。
五、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初審后,報名材料被接收,對不符合條件的當面告知報考人員,并當場退回報名資料。筆試、面試結束后考試組織單位組織有關人員對入圍體檢人員再進行資格審核,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體檢資格,按綜合分數順序遞補體檢。
考生現場成功遞交報名材料后,應隨時保持聯系手機暢通,因所留手機號碼有誤或聯系不暢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領取準考證
(一)領取準考證時間:2019年5月30日至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領取準考證地點:遂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第二會議室。
(三)考生憑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也可委托他人代為領取,但須提交委托書,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查驗。
七、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主要采取筆試、面試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競聘。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加黨建基本知識,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地點及須知詳見《準考證》。
3.報考人員憑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4.筆試結束后,由中共遂溪縣委組織部會同遂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按規定在遂溪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入圍面試。
(二)面試
1.面試人選從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不足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合格實際人數確定人選。
2.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3.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規定組織。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面試結束后,由中共遂溪縣委組織部、遂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總成績合格分數線。考試總成績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四)體檢
1.在合格分數線內,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2.對確定為體檢的對象,由遂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有關規定統一組織體檢。
3.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招聘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棄招聘資格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六)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將按相關規定在遂溪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擬聘用對象在公示期滿后未出現異議或不影響聘用的,由縣委組織部審批。經審批后,按現行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有關聘用手續。新招錄的黨建指導員服務年限原則上不少于5年,期間一般不得借調和選調。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遂溪縣委組織部和遂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遂溪縣人大、政協監督實施,根據公開、平等、競爭和擇優原則開展各項工作,確保陽光招聘。
(二)報考人員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有效,資格審核工作將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務必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與報名時一致),證件不齊者,取消相應資格。
(四)招聘公告、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考試總成績及合格分數線、入圍面試考生名單、體檢對象、考察人選、擬聘人員公示和考試相關通知等信息,均在遂溪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請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細閱讀,如因個人原因導致未能按規定參加相關招聘環節的考生,后果自負。
(五)本公告由中共遂溪縣委組織部、遂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六)咨詢電話:縣委組織部組織一組,電話:0759-7776061。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股,電話:0759-7771010。
附件:
1.《2019年遂溪縣黨建指導中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中 共 遂 溪 縣 委 組 織 部
遂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