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隱瞞重大疾病的,可申請撤銷婚姻嗎? | | 作者: | 來源:廣東省民政廳 | 時間:2023-11-03 16:36:01 點擊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