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脅迫結婚的,能撤銷婚姻嗎? | | 作者: | 來源:廣東省民政廳 | 時間:2024-10-08 10:12:25 點擊數:-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