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雙方當事人3張2寸近6個月內半身免冠合影紅底彩色照片。2、締約國外國人:本人的有效護照(當事人使用永居證作為身份證件的,應當同時提供有效護照號碼)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附加證明書及中文譯文。或:本人的有效護照(當事人使用永居證作為身份證件的,應當同時提供有效護照號碼)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及中文譯文。(“締約國”是指加入《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的國家,可登錄中國領事服務網(http://cs.mfa.gov.cn)查詢最新締約國名單及《公約》生效情況。下同。)非締約國外國人:本人的有效護照(當事人使用永居證作為身份證件的,應當同時提供有效護照號碼)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及中文譯文。或:本人的有效護照(當事人使用永居證作為身份證件的,應當同時提供有效護照號碼)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及中文譯文。3、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