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年金待遇領取條件和方式
問:領取職業年金的條件和方式有哪些?
答:根據《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國辦發〔2015〕18號)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領取職業年金:
(1)工作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并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后,由本人選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的方式。①可一次性用于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依據保險契約領取待遇并享受相應的繼承權(但是目前國家有關政策文件尚未出臺);②可選擇按照本人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職業年金月待遇標準,發完為止,同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享有繼承權。本人選擇任一領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2)出國(境)定居人員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3)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未達到上述職業年金領取條件之一的,不得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