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養老保險補助如何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問:軍人養老保險補助如何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答:辦理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退役軍人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銜接業務的,接收安置單位將補助基金轉入我局相關賬戶后,攜原軍隊所在單位財務部門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總后勤部財務部關于軍人退役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369號)規定填制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和《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原件)、銀行轉賬憑證復印件到省社保基金管理局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將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職業年金補助轉入我局銀行賬戶的,須以“一人一單、一險種(基本養老保險或職業年金)一單”形式分別劃轉資金,確保轉入的金額與原軍隊所在單位財務部門所填制的表單記錄的總額一致。辦理轉賬時請在銀行單據中備注“×××(姓名)的基本養老保險補助”或“×××(姓名)的職業年金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