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年月
問:我的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怎么認定?
答:以下法規供參考:《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8〕8號)第二點第二項規定:“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粵勞社〔2000〕200號文第二條:“關于職工出生時間認定問題。應按照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精神處理,即: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的,以檔案最早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檔案最早記載是填寫年齡的,可用推算辦法確認出生時間)。如果檔案最早記載與其他輔助證明材料(本人出生證、結婚證、子女出生證等)不一致的,應本著實事求是精神,會同職工本人戶籍所在地戶籍登記機關,全面分析其檔案材料,查證核實,合理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