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應急管理部令第10號)正式施行,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控、報警、防護等設施、設備、裝置,應當保證正常運行、使用,失效或者無效均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新規施行后,附城鎮持續開展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為增強企業安全意識,筑牢安全防線,現對附城鎮3起重大事故隱患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希望廣大企業負責人引以為戒,自查自糾,進一步消除事故隱患。
隱患單位:遂溪縣附城盛塘農莊
存在問題1:該酒店存放燃氣罐的地方無燃氣濃度報警設施。
判定依據:依據《全國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4.對餐飲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未規范設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暢通、在門窗上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廣告牌等障礙物,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責令改正,依法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存在問題2:該酒店廚房的燃氣報警器安裝位置不當。
判定依據:依據其他列入整治的重點事項《湛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全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 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第二條第二款第一項第二點“燃氣安全”重點檢查事項:“加大力度,全力整治餐飲場所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安裝質量不達標、安裝位置不正確、未安裝切斷閥及裝置工作狀態異常等問題,確保裝置正常運行。”,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存在問題3:該酒店未按照規定安裝應急燈和安全出口指示標志 。
判定依據:依據《全國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4.對餐飲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未規范設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暢通、在門窗上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廣告牌等障礙物,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責令改正,依法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整改措施:附城鎮應急辦安全生產執法人員在檢查當日已對該企業發出《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附府)應急責改〔2023〕20號,要求企業在2023年9月25日前按要求整改完畢。
9月24日,附城鎮應急辦安全生產執法人員對該企業進行安全隱患整治情況進行復查。經復查,該企業已按要求整改完畢。
以上重大事故隱患公開曝光,各部門以及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加強本轄區本行業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認真履行好屬地管理責任、行業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及時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從源頭遏制事故發生。
(整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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