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落實上級部門關于正常離任村干部信息采集錄入工作部署,幫助有關部門在制定正常離任村干部相關政策上提供依據,2019年10月31日,在河頭鎮第一會議召開正常離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會議。各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負責黨組織、民政工作村兩委干部等40人參加。
河頭鎮黨委委員、副鎮長黃耀斌在會上做工作部署安排。一是明確采集對象。正常離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對象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通過鎮級政府任命、有備案擔任過黨組織職務的正常離任村干部,未經批準的國家單位擔任村干部或離任后進入國企(機關)、受刑罰處罰、任期未滿足條件(1949年12月前離任)、屬外國國籍等人員不包含在錄入范圍內。二是按時間截點落實工作目標。按照先由各村委會負責落實排查確定正常離休干部人員名單再交給鎮政府社會事務辦統一錄入系統,全部工作要求15日前完成錄入。各村委會需收集資料包括正常離任村干部身份證、戶口簿、任職相關材料和登記表,需在13日前完成收集工作。三是嚴格按規定及有關程序進行篩查。要求村“兩委”干部在收集有關材料的同時,要落實按照規定及相關程序進行檢驗該干部是否符合條件。收集正常離任村干部名單要經公示5日,并經過黨員大會討論確定符合納入正常離任村干部名單再將全部資料送到鎮民政辦進行審核。
河頭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黃彬恩對正常離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提出四點要求:一是高度重視。各村委會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在時間截點內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交由鎮民政辦完成錄入。二是實事求是。排查離退休村干部的身份證明、期限年限等材料時必須遵從客觀事實條件,依照相關規定和程序完成,嚴格杜絕造假。三是加強領導。各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要作為工作小組長,牽頭完成信息收集工作,鎮社會事務辦、組織辦要作為牽頭部門抓好落實,互相協調完成工作。四是按時保質完成。嚴格落實時間截點,按時完成。同時干部身份核查過程中要加強對信息采集相關程序、有關要求的解釋,確保高質量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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