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既是農歷二十四節氣之一,也是我國延續了數千年的傳統節日。清明節在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根據傳統,每到清明時節,人們會回到故鄉祭掃祖先的墓地,掃墓之后還會舉行一些傳統活動,如踏青、蕩秋千等,以緩解悲傷之情,表達感恩祖先、感謝生活之情。除了祭掃祖先和緬懷逝去的親人外,人們還會食用清明花餅、青團等,這些都是與清明節氣有關的傳統食品。
另外,一些地方也會組織一些與清明節氣主題有關的活動,如清明文化展、詩歌比賽等,使“慎終追遠、敦親睦族、行孝盡哀”的思想和人文精神得到延續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