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6月25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并頒布我國第一部專門調整土地關系的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1991年5月24日國務院第83次常務會議決定,從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頒布的日期確定為全國土地日。“土地日”是國務院確定的第一個全國紀念宣傳日。中國是世界上第一個為保護土地而設立專門紀念日的國家。
2020年6月25日第三十個全國土地日,到2023年6月25日第三十三個全國土地日主題確定為:“節約集約用地 嚴守耕地紅線”。
我國土地資源的特點是“一多三少”,即總量多、人均耕地少、高質量的耕地少、可開發后備資源少。雖然我國現有土地面積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僅及世界人均1/3;耕地面積為世界第二位,而人均排在世界第六十七位。
在這有限的耕地中,缺乏水源保證、干旱退化、水土流失、污染嚴重的耕地占了相當大的比例。

為嚴格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近年來國家多次出臺文件,對耕地保護和用途管制提出了系列要求。2020年7月底,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127號),提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1.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2.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3.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4.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5.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6.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7.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8.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2020年9月10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4號),提出耕地保護“六個嚴禁”:2021年11月27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印發的《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66號),嚴格耕地用途管制。3.不得違規超標準在鐵路、公路等用地紅線外,以及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一般耕地種樹建設綠化帶;5.未經批準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不得將通過流轉獲得土地經營權的一般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另外,嚴格控制新增農村道路、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和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等農業設施使用一般耕地,確需使用的,應經批準并符合相關標準。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中,針對永久基本農田提出:1.不得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2.嚴禁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嚴禁種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綠化裝飾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4.嚴禁新增建設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和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