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江洪鎮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等文件精神及省、市、縣法治政府建設各項部署,大力開展法治江洪建設工作,不斷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保障,增強群眾法治觀念,提升基層民主自治和社會創新治理能力。現將江洪鎮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2021年,江洪鎮在上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聚焦“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持續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在依法履行政府職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行政決策、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等方面認真抓好法治建設,有效提升我鎮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為促進全鎮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農村社會經濟、人居環境、社會治安不斷改善。我鎮在法治政府建設方面主要取得以下幾個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我鎮制定完善全鎮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方案以及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計劃,通過分解任務、明確主體、落實責任、確定考核目標,堅持做到責任機制、監督機制和評議考核“三到位”,嚴格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有效提升政府服務效能。一是重點推進五項工作:1、推進政府機構職能優化。我鎮注重運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行使行政權力,健全部門、區域協調配合機制,加強重大問題統籌、會商,建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的聯動機制,推進政府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行政效能。2、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分級分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推進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自助辦”。堅決防止以備案、登記、行政確認、征求意見等方式變相設置行政許可事項,加強對行政許可的監督評估,對違法違規設置市場準入條件、增設行政許可等問題進行清理規范。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改進和規范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3、創新監管方式。推動政府管理進一步轉向寬進嚴管,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事中事后時候監管上來。落實“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要求,嚴格市場監管、質量監管、安全監管。4、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我鎮嚴格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堅決依法懲治違法違規侵害企業權益的行政行為。5、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全面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各項制度和經濟建設。二是加強行業治理:1、全面開展“三無”船舶、非法捕撈、海水養殖、建筑工程、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食品藥品安全以及“三小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的監督檢查,加強防汛、防火、防風救災應急處置,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2、全面落實“河長制”,持續強化河道管護和巡查落實,確保全鎮全年不發生河道污染、決堤等問題。3、加強土地巡查監管,嚴防非法采砂,防止占用耕地、林地建造房屋,依法拆除違法違建建筑。4、在重點行業領域開展涉黑涉惡涉亂問題的排查整治,有針對性地對社會治安、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市場流通進行排查整治,做到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及早發現和打擊黑惡勢力,鏟除涉黑涉惡勢力滋生土壤,維護經濟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我鎮把依法行政作為法治政府運作的基本準則,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一是不斷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充實我鎮綜合執法隊工作人員,保證依法行政工作所需經費,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定期進行學法培訓,執法人員法律素養整體明顯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二是認真落實各項行政執法監督機制。我鎮嚴格執行《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建立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協商機制,絕不出現越權發文和政出多門現象,并自覺接受縣、鎮人大的民主監督以及司法監督,推動全鎮依法行政工作。三是自覺接受社會輿論監督,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和作出回應。四是健全動態清理工作機制。我鎮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部署,積極推進涉及民法典、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等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嚴防不符合上位法和“放管服”等改革精神的規定繼續實施。
(三)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行政決策嚴格遵循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事關社會經濟發展全局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我鎮廣泛聽取專家、群眾的意見,與利害關系人進行充分溝通,并注重聽取有關人大代表、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的意見,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決策事項,及時公開信息、解釋說明,及時反饋意見采納情況和理由。一年來,我鎮各項行政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嚴格落實決策法定程序,決策質量顯著提高,決策效率切實保證,違法決策、不當決策、拖延決策明顯減少,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大幅提升。
(四)行政執法公正文明
我鎮堅持公正文明執法,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執法全過程進行記錄,嚴格按照行政執法程序規范進行執法活動,具體操作流程依法依規,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得到嚴格實施,各類違法行為得到及時查處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經濟社會秩序得到有效維護,行政違法或不當行為明顯減少。同時,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將執法結果在門戶網站及時進行公開,對行政執法的社會滿意度顯著提高。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不斷強化行政監督職責,規范服務窗口運行,做好政務公開工作,接受上級部門、紀檢部門、人大機關、司法機關、社會群眾等監督。依法正確行使機關職權,暢通民主監督渠道,明確黨委書記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科學有效的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已經形成,各方面監督形成合力,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得到切實保障。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2021年度江洪鎮綜治中心聯合司法、公安部門受理社會矛盾糾紛21宗,成功調解20宗,調處率100%,成功率95.24%。司法調解案件全部歸檔成卷宗備查。網上信訪平臺轉辦的信訪件9宗,全部及時受理。我鎮轄9個村(社區),每村(社區)都已配備法律顧問,并落實法律顧問制度,加強農村法律援助工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持續有效的發揮作用。
(七)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
江洪鎮領導干部積極參加學法培訓,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學好憲法以及與自己所承擔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爭做遵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明顯提高,在法治軌道上全面推進我鎮各項工作。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全鎮全年開展各類普法活動80場次,其中法治講座17次、普法宣傳19場次、法律服務44場次,均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職責情況
我鎮黨委書記、鎮長作為全鎮黨政主要負責人,積極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縣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強組織實施,狠抓問題解決,嚴格貫徹落實,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江洪經濟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為群眾帶來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對重大問題親自指導部署、重點環節親自協調推進、重要任務親自督促辦理,針對法治建設相關問題適時召開各類專題會議,集中力量研判解決,確保了全面依法治鎮各項任務全面落實。二是并帶頭遵紀守法,帶領全鎮黨員干部規范依法行政行為,強化法治思維,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責任細化到各部門到每個人,層層負責,逐級抓落實的層級工作體系。三是不斷健全黨政領導班子、鎮機關干部職工、村(居)“兩委”干部學法制度,定期召開學法學習會議,督促黨員干部不斷提升自身法律知識水平。
三、上級政策、文件學習情況
江洪鎮黨委始終保持全面依法治鎮的政治定力,系統全面跟進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相關法治部署,不折不扣推進法治建設各項工作落實,召開黨委會議、鎮村干部大會等,認真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會議上重要講話精神等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論述,認真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等依法行政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學習活動,開展《民法典》、憲法修正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專題學習,將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納入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在工作中強化落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法律意識,推動依法行政工作長效化、常態化開展,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鎮的政治方向。
四、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今年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中,我鎮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有部分問題亟待解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執法隊伍人員不足,行政執法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部分群眾法律意識相對淡薄,知識文化水平整體素質有待提升。三是法治鄉村信息化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
五、明年的工作計劃
下一年度,我鎮將繼續在上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指引下斷不斷加強法治政府建設,不斷強化依法行政,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繼續加強黨對法治建設工作的領導。繼續堅持和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形成統一規劃部署,各部門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及時調整充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二)繼續推進依法治鎮工作。完善全面依法治鎮委員會工作規程,以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創建為契機,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常態化、規范化。組織全鎮黨員干部定期學習法律知識,提升我鎮黨員干部法治素養。
(三)繼續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進一步規范和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公開征集意見、專家咨詢論證、聽證等工作,增加決策的合理性、可行性,提升決策效率。
(四)繼續加強行政執法能力建設。把干部學法用法情況、自身具備的法律素養、依法行政能力等作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據。加強我鎮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信息化水平,為推進鄉村振興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和營商環境。
(五)繼續健全群眾自治制度。堅持黨領導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制度,發揮村(居)民委員會下設的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組織作用。完善黨務、村(居)務、財務公開制度,及時公開權力事項,接受群眾監督。
(六)繼續加強法治宣傳教育。不斷拓展普法途徑、平臺和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有特色的法律宣傳活動,廣泛開展涵括學法、緝私、禁毒、信訪、安全、反邪教、消防、掃黑除惡等基層法治專題宣傳。
遂溪縣江洪鎮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