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推進鄉村振興工作,5月18日,樂民鎮人大組織部分代表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樂民鎮人大組織部分代表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會上,鎮人大主席李武向代表們介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的內容,并結合我鎮當前鄉村振興開展的實際情況作了一些解讀。
李武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是我國第一部直接以“鄉村振興”命名的法律,也是一部全面指導和促進鄉村振興的法律,突出了黨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中的領導地位,堅持農民的主體地位,系統構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扶持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豐富了鄉村法律制度體系,明確了黨和政府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的基本職責,為體現鄉村價值和文化傳承提供了法律制度支撐,為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奠定了法律制度基礎,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了法律實現路徑,對于促進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和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希望各位代表認真學習,發揮代表作為,積極為黨委、政府決策建言獻策,推進鄉村振興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落實落地。
代表們表示,通過此次學習,更加了解了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了代表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撰稿:孔詩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