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府發〔2023〕27號
關于印發《2023年洋青鎮建立健全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機制的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各中小學校、各村(居)委會:
現將《2023年洋青鎮建立健全中小學校安全管理機制的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學校實際貫徹落實。
遂溪縣洋青鎮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2023年洋青鎮建立健全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機制的工作安排
當前正值春季學期之時,為進一步筑牢學校安全工作防線,保障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平安和諧大局,現就進一步加強各中小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嚴防學校安全事故發生
校園安全問題敏感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影響涉及面廣,不僅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關系到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更關系到社會大局的和諧穩定。各中小學校、鎮級相關單位(部門)一定要本著對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進一步深入學習領會國家、省、市、縣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不斷強化扎實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管理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和“夯基礎、強教育、治隱患、保平安”的安全工作思路,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堅決落實工作責任和防范措施,堅決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二、突出重點,強化監管,持之以恒抓好學校安全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防范學生溺水工作
鎮級相關單位(部門)尤其是各所學校要持續抓好預防學生溺水教育,嚴防學生校外溺水身亡事件的發生。要深入開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專題活動。提高學生的防溺水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要突出抓好對學生周末、節假日及上放學期間等溺水事故易發高發時段的防溺水教育。要進一步加強與學生家長的聯系和溝通,切實增強家長的安全意識和監護責任意識。發揮好家長的監護作用。要對教育部統一制發的《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發放情況開展“回頭看”,確保送達到每位學生家長并收回回執保存。各村(居)要主動協調有關單位(部門)認真分析本轄區的水域特點,采取得力措施。實施有效管理,建立健全各有關職能部門、學校、家長共同參與、各負其責的防范工作機制,共同防范中小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
(二)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鎮級相關單位(部門)和各所學校要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要求,嚴格規范校車使用許可審批,積極開展校車安全宣傳教育,促使校車駕駛人和學校(幼兒園)管理者、舉辦者自覺遵章守法。同時要持續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廣大師生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和能力。鎮派出所等單位(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堅決制止超載超速、非法營運和使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等違規違章行為,從源頭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三)進一步加強防汛防地質災害工作
當前還處在汛期,各村(居)、鎮級相關單位(部門)和各所學校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主動加強與氣象、地質等部門的溝通,及時發布災害性天氣、地質災害風險和暴雨洪水、雷電等預警信息,切實搞好安全防范。在面臨現實威脅時,可以采取轉移疏散學生、停課調課等措施,避免自然災害對師生的危害。遇到洪水、泥石流等重大地質災害,要迅速做好應對工作,避免因洪水、山體滑坡、泥石流、雷擊等災害導致師生傷亡。
(四)進一步做好涉校其他安全工作
各相關單位(部門)要加強校舍及樓道安全管理,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采取緊急措施:要加強學生集中上下樓的安全管理,杜絕擁擠踩踏事件發生:要加強學校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按時按要求舉行安全自救演練,確保師生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方法:要加強對學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的監管,完善學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嚴格執行相關安全規范與制度,杜絕食物中毒事件發生;要建立完善預防暴恐襲擊的預案并強化演練,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建立警與校共育的嚴防、嚴控機制,加大學校“三防”建設投入: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妥善處置矛盾糾紛,著力預防和遏制欺凌(暴力)事件的發生。要加強危化物品全程監管,堅決杜絕危化物品人身傷害。
(五)進一步加強日常安全教育和應急管理工作
各所學校要繼續構建“以課程教育為主,以活動體驗為輔”的學校安全教育體系,做到安全教育課程化,安全活動經常化;要將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貫穿于學校安全常規管理的始終,繼續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經常性開展應急演練,完善并嚴格執行應急值守相關制度,安排足夠力量處置突發事件。
三、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長效機制
(一)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機制
各村(居)、鎮級相關單位(部門)和各所學校要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對轄區所屬學校安全工作全面負責。要進一步健全完善由鎮公共服務辦公室、派出所、衛生院等相關單位(部門)共同參與的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長效機制。各所學校要加強對校園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各相關單位(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依法管理。
(二)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督查機制
各相關單位(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經常性深入學校及周邊明查暗訪,督促指導學校安全工作全面落實。今年春季開學之后,由鎮政府牽頭組織相關單位(部門)形成學校安全聯合督查組,對轄區內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督查,重點在及時發現安全隱患,限期治理消除安全隱患,確保督查取得實效。
(三)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問責機制
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管理原則,嚴格執行事故責任追究制。對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依據事實和情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