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人民政府:
洋青鎮是遂溪縣的較大鎮之一,是全縣的農業、商貿、文化中心之一,全鎮轄40個村委會,1個居委會,總面積約16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7萬。這里環境優美、交通便利、商貿繁榮、文化厚重,是湛江市生態文明鎮、遂溪縣工業重鎮。2022年,我鎮在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市、縣法治政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直接指導下,在縣、鎮人大的監督支持下,進一步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為我鎮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效法治保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鎮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主要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法治政府工作
1.成立推進法治政府工作的組織領導機構。我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陳武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陳榮慶任常務副組長,鎮人大主席吳華球和分管政法工作鎮黨委副書記林智任副組長,鎮其他班子成員、鎮直有關部門負責人、各村(居)委會和轄區機關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負責日常工作。根據人事變動和職責調整情況,及時調整人員,切實加強對法治政府工作的領導。
2.認真制定實施依法工作規劃。緊緊圍繞建成法治陽光政府的目標任務,從統籌規劃、制度建設、法規管控等多個層面推進依法洋青建設,出臺了《做好洋青鎮2022年法治政府工作方案》,進一步推進我鎮在“十四五”時期基本建成法治陽光政府工作。
3.抓好干部法治政府能力的提升。一是堅持機關干部和村(社區)干部學法用法考試考核制度。我鎮制定了《洋青鎮機關干部和村(社區)干部學法用法考試考核制度》,將鎮政府領導干部、各村(居)委會及轄區機關單位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納入黨委、政府會議議題范圍和規范化建設軌道。二是加強工作人員法律業務水平培訓教育。通過多系統(多部門)集中培訓、邀請縣政法機關同志指導授課等形式,著力開展法治政府能力的培訓。全鎮舉辦培訓班8次,培訓工作人員約600人,其中,上崗前培訓班2期215人。復印了1000本《洋青鎮法治政府工作手冊》,發給全鎮工作人員學習。三是強化學法學習。通過廣東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系統和湛江干部在線學習平臺學習涉法課件,鎮政府充分利用網上無紙化普法考試平臺,將全鎮領導干部納入學法考試,參考率100%,及格率100%,同時“八五”普法工作順利宣傳開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政府組織機構。一是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對應市、縣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將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類別。二是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開展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工作,對應中央、省、市、縣有關清單,梳理出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調整事項,待審定后公布實施。三是積極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進一步規范了行政許可的實施,夯實行政審批標準化基礎。
2.繼續深化部門聯合辦公改革。我鎮從2022年1月份開始實行部門聯合辦公改革,建設好洋青鎮黨群服務中心,民政、黨建、農業農村、規劃建設、司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進駐鎮黨群服務中心聯合辦公。通過 “一門式一網式”等模式改革,強化窗口人員業務培訓,及時更新辦事指引、申辦表格樣式和規范提交材料,服務群眾更加便利和快捷。
3.推行權力清單制度,規范政府權力運行。2022年,我鎮加大力度,編制公布鎮政府承擔行政職能的權責清單,進一步完善鎮直部門權責清單制度。統籌推進各村(居)委會權責清單編制工作,全面建立鎮、村、村民小組三級主體權責清單制度。
(三)完善法治政府制度體系
1.制定我鎮2022年法治政府計劃。制定了《2022年洋青鎮開展法治創建活動實施方案》,切實加強市場監管、保障和改善民生、創新社會管理、保護生態環境和推動政府自身建設等重點領域的法治政府工作。
2.提高公眾參與度。我鎮在重點項目建設、辦事流程和規章制度等文件草擬過程中,通過OA系統發至全鎮各部門,通過下達征求意見稿到各村(居)委會和相關單位以及在政府公開欄向社會公眾廣泛征求意見,并召開專題會議征求專家學者的意見。
3.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一是完善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形成長效機制。我鎮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規范性文件有效期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加強我鎮規范性文件有效期監督管理工作。二是加強規范性文件審查,提高制發質量。鎮委、鎮政府規范性文件草案均經鎮黨政辦進行合法性審查;對社會涉及面廣、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規范性文件,通過公示、廣播等形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提高公眾參與度;均經鎮委會議集體審議通過后才發布。
(四)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制度。一是制定了《洋青鎮推進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制度全覆蓋實施方案》,具體規定了聽證范圍、聽證程序、聽證的組織等,進一步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二是實施《洋青鎮建立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實施方案》。
2.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洋青鎮建立健全了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組織11名律師擔任全鎮41個村(居)委會(涵蓋171條自然村)的法律顧問,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568多人次,辦理5宗法律援助案件,調解糾紛案件75宗,開展法治講座82場次,服務人數2566人。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務體系。鎮、村二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全部建成。組建律師下鄉為基層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深受廣大群眾歡迎。
3.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洋青鎮委、鎮政府聘請廣東領會律師事務所陳貝納律師為法律顧問,推動鎮黨委、政府管理決策進一步走向程序化、規范化和法律化,更好地體現人民人民意志,實現依法行政的目標。根據實際需要建立以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聘請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逐步推動實現政府法律顧問制度“鎮、村、村民小組”三級全覆蓋。
(五)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行為。一是成立機構,加強領導。我鎮政府、各村(居)委會和相關單位均成立了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加強行政執法責任制建設的領導,進一步統籌規劃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形成了上下齊抓共管、各方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為全面建設法治政府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并完善相關制度。依照上級的有關文件精神,我鎮制定了行政執法責任制和一系列相關制度。目前,我鎮各執法部門全面建立了行政執法責任制度。所有部門建立了崗位執法責任制度、行政執法公開制度、行政執法監督制度等相關制度。三是完善行政執法程序。我鎮各行政執法部門制定了行政執法崗位責任,將執法責任落實到具體的部門、隊及執法人員。并編制了具體的行政執法程序,規范行政權力運行,提高行政執法效率。
2.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貫徹落實《廣東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粵府令第196號),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開展全省行政執法人員清理工作的通知》(粵府法〔2017〕4號)的要求,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了全面的清理,新上崗人員,要經過培訓、考試、發證等環節之后才能上崗執法。2022年6月,我鎮組織新入職鎮干部職工開展行政執法考試。目前我鎮轄區有多個單位申辦廣東省《行政執法證》,持該證人員90多名,隊伍整體素質不斷提升。
3.加強行政執法和紀律銜接。我鎮召開全鎮工作聯席會議,逐步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參與、紀委監督”的工作模式。目前,大大減少了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現象,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了執法公正。
(六)推進政務公開,打造“陽光政府”
1.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明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免于公開政府信息的范圍,編制公開指南和目錄,規范公開內容。完善政府部門辦事流程、突發事件信息發布等制度。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統一名稱標識、進駐部門、辦理事項和管理服務。
2.突出政府信息公開重點。財政預算領域,公開到部門預算和決算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公開到征地拆遷標準、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
3.主動接受人大及社會各界的監督。認真辦理各級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2022年,我鎮政府和部門承辦市、縣、鎮人大代表和市、縣政協委員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共10件,辦復率100%,滿意率100%。全面提高了自覺接受黨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的意識。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1.關注社會穩定,加強信訪督辦。信訪問題涉及社會方方面面,是事關發展、民生的重點,熱點問題的反映,把信訪維穩工作做好了就為社會穩定、構建平安和諧提供了有力保障。2022年,洋青鎮切實加強信訪案件的督辦工作,充分發揮鎮綜治中心、村(居)工作站的作用,扎實做好信訪維穩安保工作,把社會各種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之中。一年來,全鎮立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發生率下降,破案率提高。洋青鎮村兩級綜治中心及鎮村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受理矛盾糾紛128件,調處成功127件;其中重大矛盾糾紛11件,涉及20人以上的矛盾糾紛2件;調處2件,調處成功2件,調處率和成功率分別為100%和99.2%;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12次,化解成功矛盾案件66宗。
(八)切實加強法治政府考評工作
我鎮扎實推進鎮級法治政府考評工作,制定年度責任分工和工作要點,同時下發年度考評方案,明確考評指標項目、評查標準和分值,確??荚u公平公正。年度對41村(居)委會,11個鎮直部門及轄區機關事業單位全面進行考評,并引入第三方組織進行社會評議考評,“兩代表一委員”參與社會評議,名群眾參加實地問卷調查??荚u結果按要求進行通報。
二、我鎮對法治政府工作的加強點
加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法治政府以來,我鎮領導干部隊伍的整體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不斷提高,逐步養成依法依規辦事的良好習慣。在各級領導的帶動下,法治政府工作氛圍日益濃厚。
(一)領導重視是法治政府工作。2022年來,我鎮政府、各村(居)委會和轄區機關單位主要領導率先垂范,做法治政府的表率,在進行重大行政決策前均征詢法制部門或法律專家的意見,善于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矛盾和難題,逐步養成依法依規決策和辦事的良好習慣。
(二)提高認識是法治政府建設的基礎。2022年來,我鎮針對不同層次、不同對象,相應采取了不同的培訓學習方式,加強了法治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設方面的學習培訓教育。同時,通過出臺文件和召開會議的形式,進一步提高了領導干部和執法人員的思想認識。
(三)建立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設的保證。2022年來,我鎮制定了一系列加強法治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設的制度。這些制度的建立,為我鎮順利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法治政府提供了保證。
(四)加強隊伍建設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關鍵。2022年來,我鎮加強法制隊伍建設,加大執法人員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執法隊伍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切實做到“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
三、抓好疫情防控,守護群眾平安
(一)明確排查管控責任。鎮每天接到任務后,要迅速按流程開展排查管控,原則上于次日上午12時前完成當天排查管控工作任務。對信息不全或其他客觀原因造成暫未能及時排查核實的,要想方設法繼續深化排查,直至查明情況,確保管控到位。
(二)強化培訓,規范疫情處置。我鎮發動各單位、村(居)委會通過張貼海報、拉橫幅、利用各村廣播循環播放防控錄音,配備保潔車宣傳小喇叭巡回播放,廣泛宣傳疫情防控措施,下村入戶走訪培訓,告知群眾自覺做好個人防疫工作。疫情發生之后,自發摸排中高風險地區及外國返洋青人員,如有發現及時告知村(居)委會或鎮政府,確保疫情防控知識家喻戶曉,保證了我鎮轄區的安全穩定。
(三)聯防聯控。洋青鎮通過文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全體領導、各村(居)書記、各駐建單位負責人傳達洋青鎮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要求各村、各駐村單位嚴格貫徹落實上級部門的精神,全面管控好洋青轄區內疫情,嚴密排查,做好各村防疫措施。
(四)群防群治。及時發動群眾自發建立村級三人排查組,現已建成村級網格41個,將每一戶群眾編入網格管理,建立微信群,群眾相互監督,相互監測,每天早晚兩次觀測疑似人員健康狀況,如有異常第一時間告知村級網格長,村級網格長及時報鎮網格員,同時,各村黨員、群眾自發組成村級疫情防控小組,形成群防群治的聯防局面。
四、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
2022年,我鎮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做了大量扎實有效的工作,為我鎮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但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治政府的意識有待提高。部分同志對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重視程度不夠。小部分執法人員法治政府觀念淡薄,依法辦事能力有待提高。
(二)法治政府工作開展不平衡。我鎮法治政府工作雖然進展順利,但存在著地方與地方、部門與部門以及上級與下級之間開展不平衡的問題。法制機構比較健全的部門和單位,對貫徹實施法治政府工作比較重視,完成工作任務較好。執法隊伍不健全的單位以及村(居)委會,推進法治政府工作相對滯后,影響了全鎮推進法治政府的進程。
(三)行政執法行為不夠規范。部分單位(部門)的行政執法程序不夠規范,案件收集的證據不夠充足,行政處罰自由裁量不夠適當,行政執法文書制作、填寫和案卷歸檔不夠規范。
(四)重大行政決策機制不夠完善。部分部門對于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概念、范圍模糊,決策程序不規范,缺乏公眾參與度,征求意見范圍不夠廣泛。
五、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措施
(一)進一步提高領導干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認識。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圍繞黨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2-2025)》和《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2-2025)》的要求,切實增強領導干部對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多措并舉,不斷推動法治政府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法治政府考評制度。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法治政府考評制度,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每年年底組織開展全鎮的法治政府考評工作,考評結果納入年度績效考評體系。研究建立完善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體系,考核結果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和任免掛鉤,促使各部門和工作人員認真履職盡責,推動我鎮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三)進一步加強執法隊伍建設,規范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健全全鎮執法隊伍,充實人員,保障經費,充分發揮執法隊伍在推進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建設中作為主力軍的作用。通過組織舉辦各種培訓班,切實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和能力。通過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四)進一步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機制。進一步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機制,規范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為,強化決策責任,減少決策失誤,保證決策質量。
(五)進一步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推進建立統一的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和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平臺。加強執法人員管理。推動執法全過程記錄。開展行政執法重點部門專項監督檢查。
(六)進一步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和制約。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人民法院的司法監督,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廣播、電視等媒體監督,人民群眾的社會監督。加強行政機關內部監督。嚴格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認真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認真辦理司法建議和檢察建議。
特此報告。
遂溪縣洋青鎮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