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杭州西湖法院守護龍井茶商標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西湖景區旅游人民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西湖龍井茶假冒注冊商標罪案件。
該案中,被告人楊某為非法獲利,未經“獅峰”商標權利人浙江省茶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授權,在店鋪內使用印有“獅峰”商標的材料包裝從非西湖龍井茶產區收購的茶葉,非法經營額6萬余元,非法獲利約8000元。被告人董某明知楊某出售的“獅峰龍井”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仍通過電商平臺以正宗“獅峰龍井”名義售賣,非法經營額10萬余元,非法獲利5萬余元。
法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董某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
“西湖龍井茶承載著千年的人文底蘊與自然饋贈,其品牌價值凝聚了無數茶農的匠心傳承。被告人的行為,不僅侵害了權利人的知識產權、擾亂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更損害了‘西湖龍井’這一地理標志產品的聲譽與公信力……本庭依法裁判,既是對違法行為的懲處,亦是對市場規則的重申。愿社會各界共同攜手,讓傳統品牌在規范有序的環境中煥發生機。”判決后,法官孫曉霞說。
孫曉霞現場介紹司法保護舉措:“我們正以‘三個最’筑牢防線,組建了專門團隊審理涉西湖龍井茶案件,2022年以來,審理制售假冒‘西湖龍井’商標犯罪案件20件,對侵權行為實現最嚴打擊;與檢察、公安、市場監管部門簽訂《知識產權保護四方聯動協議》,推動名茶品牌司法保護聯盟擴圈增容,對茶產業發展實現最密防護;設立特設共享法庭就地化解糾紛、加強普法宣傳,實現最暖服務。”
來源:法治日報(記者 王春 通訊員 孫曉霞)、智慧普法平臺(中國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