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洗手間地滑致摔傷 影院承擔次要責任
近日,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觀眾在影院衛生間摔傷引發的侵權責任糾紛。法院認為,影院洗手間未張貼相關警示標識,衛生管理工作存在瑕疵,需承擔次要責任。
2024年4月的一個晚上,張某去電影院看電影,不慎在洗手間摔傷。張某認為自己受傷是因洗手間內地面積水沒有被及時清理。治療期間,他與電影院就賠償問題反復協商,未達成一致,遂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影院賠償其醫療費、交通費和營養費等各項損失。
庭審中,影院方辯稱,其已對包括洗手間在內的經營場所盡到了及時維護和保養的保障義務。洗手間所有地磚本身材質已做防滑處理,且洗手臺與洗手間布局實現干濕分離,互不影響。事故發生時,洗手間無任何異常,不存在殘留水漬的安全隱患。保潔人員每日早晚固定清潔且不定時巡檢,放置安全提示牌。張某受傷是因自己不小心導致,影院不應承擔責任。
庭審中,影院稱有相關的衛生保潔登記記錄,但相關記錄只保存3個月,無法提供。
平谷法院審理認為,雙方對事發時洗手間內地面是否有積水存在爭議,原告張某未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當時地面狀況。影院作為經營者,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相關規定,負有至少在兩年內完整保存衛生管理檔案的義務。事發洗手間地面和臺階顏色相近,洗手間內也未張貼提醒顧客注意臺階、地面濕滑的明顯警示標識,客觀上增大了意外發生的風險。影院的衛生管理工作存在瑕疵,應承擔一定不利后果。張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身的安全負有首要注意義務,對周圍環境中的風險因素應合理注意。法院最終判決影院對張某的各項合理損失承擔次要賠償責任。
法官表示,不同行業的經營者對消費者所負安全保障義務不盡相同。在判斷經營者是否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時,應從法律規定、行業規范、簽訂合同、一般常識、法律的引導作用和法律的經濟性等方面進行判定。經營者不僅要保障消費者放心消費,還要在法定和約定的義務范圍內保障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同時應注意到,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有一定的邊界,應限于經營者的管理和控制能力的合理范圍之內。
來源:法治日報(記者 張雪泓)、智慧普法平臺(中國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