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青少年宮2015年部門決算公開
2015年
遂溪縣青少年宮
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遂溪縣青少年宮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遂溪縣青少年宮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遂溪縣青少年宮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遂溪縣青少年宮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遂溪縣青少年宮是集科技、藝術、文學、體育、外語、美勞等教育培訓、群眾文化和娛樂活動為一體的花園式青少年校外文化教育活動場所。
(二)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遂溪縣青少年宮2015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1個,即遂溪縣青少年宮本級。遂溪縣青少年宮事業總編制數21名。事業財政核撥供養人數為21人,現在職人員21人,退休人員10人。
第二部分 遂溪縣青少年宮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支出決算總規模、各類支出決算規模及各類支出增減變化情況。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遂溪縣青少年宮2015年度總收入17.85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7.85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財政撥款收入17.85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6.25萬元,下降25.93%。主要原因:2015年度青少年宮工作經費(租金返還)減少近一半。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遂溪縣青少年宮2015年度總支出17.85萬元,其中本年支出17.85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7.85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日常辦公經費及財政補差人員繳交基本醫療保險費,比上年決算數減少6.25萬元,下降25.93%。主要原因:2015年度青少年宮工作經費(租金返還)減少近一半。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遂溪縣青少年宮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7.8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7.85萬元,與年初預算數減少1.05萬元,下降5.55 %;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青少年宮工作經費(租金返還)減少近一半。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遂溪縣青少年宮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7.8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85萬元,比年初預算數1.05萬元,下降5.55 %;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青少年宮工作經費(租金返還)減少近一半。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務(類)行政運行(款)15.16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和公用經費;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款)6.86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一般公共服務(類)事業單位醫療(款)2.69萬元,主要用于醫療衛生支出。
三、2015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遂溪縣青少年宮無“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2.63萬元,與2014年相比,減少0.14萬元。主要原因是日常辦公節能節約。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本部門無政府采購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無車輛。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處高度重視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認真抓好項目支出,專項資金按規定嚴抓績效目標自評。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四部分 遂溪縣青少年宮2015年部門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