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信訪局2015年決算批復情況
2015年
遂溪縣信訪局
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遂溪縣信訪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遂溪縣信訪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遂溪縣信訪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遂溪縣信訪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遂溪縣信訪局前身為遂溪縣信訪辦,2004年經縣編委核準,改稱遂溪縣信訪局,正科級,行政單位,獨立核算單位,經費來源為財政撥款;主要職能是代表縣委、縣政府受理人民群眾來信、來電,接待人民群眾來訪,為信訪人員提供有關政策咨詢,做好信訪人的思想疏導、矛盾化解工作;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信訪事項的輕重緩急分別交、轉各鎮(zhèn)和縣直有關部門辦理,并要求其按交辦意見報送辦理結果;根據縣負責人意見明確特殊信訪事件的受理單位和穩(wěn)控責任主體并督查、督辦;檢查、督促有關領導同志批示件的落實情況;協(xié)助處理跨地區(qū)、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和群眾越級上訪的異常突發(fā)事件;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信訪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內設四個業(yè)務股:綜合股、督查股、辦信股、接訪股;2009年7月增設下屬事業(yè)機構信訪信息中心。單位編制數為 10人 ,行政編制數為 7人 (屬縣委辦登記);事業(yè)編制數為 3人 ,年末實有在職人員 9 人,退休人員 8人 (屬縣委辦登記) 。獨立編制機構數 1個 ,獨立核算機構數 1 個 。
第二部分 遂溪縣信訪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收入支出決算總說明
本單位本年度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 212.99 萬元,支出總計 212.99 萬元。與2014年度相比,收、支各增加 57.1 萬元。主要原因是信訪任務重,信訪維穩(wěn)經費較往年有所增加。
2.支出決算說明
本單位2015年財政撥款支出決算 214.4 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11.29 萬元,項目支出 203.11 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5.21 萬元,占 2.43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0 萬元,占 0 %;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 209.19 萬元,占 97.57 %;項目支出 203.11 萬元, 占 94.73 %;
3.固定資產情況
本單位年初固定資產 0.68 萬元,年末固定資產 0.68 萬元,本年增加 0 萬元,主要原因是未新購置辦公設備。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5年度三公經費決算總支出 5.58 萬元,預算安排 3.5 萬元,完成預算的 100 %。
1.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支出 0 萬元,與2015年支出預算相比無增減變化。說明:沒有安排因公出國(境)學習、考察、參觀等項目計劃。
2.公務用車購置決算支出 0 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4.1 萬元,超出2015年支出預算范圍。說明:由于我單位經常下基層督查督辦相關信訪事項辦理及到廣西、廣州等地開展維穩(wěn)勸返工作,為方便工作開展,公務車使用頻繁,導致公車運行費用比預算有所增加。
3.公務接待費決算支出 1.48 萬元,較2015年支出預算有所增加。說明:2015年中央、省、市召開和舉辦重要會議和活動較多,上級部門多次到我縣檢查督查信訪維穩(wěn)工作的落實情況,因此公務接待費有所增加。
4.本單位全年因出國(境)累計 0 次, 0 人;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為 1 輛;外事接待 0 次, 0 人。
三、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決算支出為 6.08 萬元,與2014年相比,減少 24.6162 萬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減少。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本部門無政府采購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電腦、打印機各一臺,保密柜一個,合計0.976萬元。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委高度重視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認真抓好項目支出,專項資金按規(guī)定嚴抓績效目標自評。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yè)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yè)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yè)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yè)收入。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yè)事位按規(guī)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yè)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guī)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四部分 遂溪縣信訪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各部門應當公開8張部門決算表格,包括:1.收支總表(3張),即:《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2.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應當細化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應當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沒有數據的表格也要公開,并在合計欄以零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