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溪縣委組織部2015決算公開資料
遂溪縣委組織部2015年度決算公開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縣委組織部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縣委組織部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縣委組織部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縣委組織部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主要職能:1、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的指示、決議,結合我縣黨的組織工作實際制定有關的政策措施,經縣委審查批準后,認真貫徹執行。2、抓好縣管單位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3、負責縣管單位領導班子和縣管干部的考察、選拔、調整、配備工作,同時做好后備干部工作。4、加強干部隊伍的宏觀管理,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建立與我縣經濟建設相適應的干部管理制度和干部競爭、激勵、監督機制,抓好《干部任用條例》的貫徹落實。5、做好干部教育培訓和人才工作。6、抓好黨的基層組織建設。7、抓好黨員隊伍建設。8、做好全縣的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9、做好干部監督管理和審查工作。10、承辦縣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機構設置:內設12個組室,分別是辦公室、干部組、青年干部組、干部監督組、干部培訓組、組織組、調查研究組、干部信息組、黨員電教中心、黨代表聯絡工作室、人才工作辦公室、“兩新”黨工委辦公室。
中共遂溪縣委組織部共有行政編制28人,行政工勤編制4人,年末實有在職人員29人,離退休人員6人。獨立編制機構數1個,獨立核算機構數1個。
第二部分 縣委組織部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本單位本年度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784.98萬元,支出總計784.98萬元。與2014年度相比,收入、支出各增加380.52萬元。主要原因是:財政撥入“揚帆計劃”項目經費、社區工作財政補貼資金、省市縣三級配套“兩新”組織工作經費等“項目經費”。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本單位2015年財政撥款支出決算784.98萬元。
財政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基本支出246.22元,占31.37%。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65.06萬元,占21.0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4.38萬元,占4.38%;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40.61萬元,占5.17%。項目支出538.76萬元,占68.63%。
本年度收支平衡。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本部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784.9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84.9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本部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784.9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84.9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三、2015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5年度三公經費決算總支出6.99萬元,預算安排7萬元,完成預算的99.86%。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支出0萬元,與2015年支出預算相比無增減變化。說明:沒有安排因公出國(境)學習、考察、參觀等項目計劃。
2、公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19萬元,其中公車購置支出0萬元,公車運行維護費支出4.19萬元,占2015年支出預算69.83%。說明:我單位積極響應中央號召,落實八項規定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用車的運行開支。
3、公務接待費決算支出2.8萬元,與2014年支出決算持平。主要是認真貫徹落實行政機關公務接待有關規定,提倡工作餐,規范用餐標準和陪餐人數。
4、本單位全年因出國(境)累計0次,0人;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外事接待0 次,0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決算支出為46.79萬元,與2014年38.02萬相比,增加8.77萬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辦公經費增加;全年駐點普遍直接聯系群眾工作、基層治理年等活動任務較重,干部考察較多,需經常下鄉下點開展工作,出車較為頻繁,耗油較多。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本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5.90萬元,主要是根據干部考察視頻錄制、干部人事檔案審核等專項工作的需要,定點采購干部視頻錄制室影像設備、臺式電腦、打印機等固定資產設備。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需對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100萬元及以上)開展自評,本部門高度重視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認真抓好項目支出,專項資金按規定嚴抓績效目標自評,本部門項目績效評價覆蓋率100%。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四部分 縣委組織部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