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安局森林分局決算公開說明
2016年公安局森林分局決算公開說明
一、部門機構設置和職能
遂溪縣公安森林分局內設秘書、治安、法制、刑警共4個股室。
主要職能:查處我縣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破壞森林及野生動物資源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
二、人員構成情況
遂溪縣公安森林分局省定民警編制14名,財政供養人員15人,其中:在職民警13人,工勤人員2人。
三、部門決算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為萬元,與2015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萬元相比,增加萬元;2016年度財政預算為萬元,增加萬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專項資金減少
1.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遂溪縣公安局森林分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決算總支出 8.7 萬元,預算安排 8.7 萬元,完成預算的 100 %。
1、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支出 0 萬元,與2016年支出預算相比無增減變化。說明:沒有安排因公出國(境)學習、考察、參觀等項目計劃。
2、公務用車購置決算支出 0 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7.75 萬元,比2016年支出預算減少1.25萬元。說明:我單位積極響應中央號召,壓縮車輛運行開支。
3、公務接待費決算支出 0.95 萬元,與2016年支出預算相比一樣。說明:我單位積極響應中央號召,壓縮開支。
4、本單位全年因出國(境)累計 0 次, 0 人;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為 1 輛;接待上級部門檢查指導工作 17 次,共計 86 人。
2.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16年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決算支出為 61.75 萬元,與2015年相比,增加 22.7 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縣政法系統公用經費標準支出。
3.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0.838萬元,其中普通辦公設備1.738萬元、森林火災辦案專用設備18.14萬元、網絡軟件設備0.96萬元。
4.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5.關于2016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1)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1個,二級項目0個,共涉及資金10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100%。
共組織對“森林公安補助資金”等1個項目進行了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0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為打擊涉林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林區和諧穩定提供了必要資金補充。組織對0個部門(單位)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試點,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0萬元。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無)。
(3)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報告(無)。
(4)其他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項目績效評價報告(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