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信訪局2016年決算批復說明
2016年
遂溪縣信訪局
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遂溪縣信訪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遂溪縣信訪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遂溪縣信訪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遂溪縣信訪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遂溪縣信訪局前身為遂溪縣信訪辦,2004年經縣編委核準,改稱遂溪縣信訪局,正科級,行政單位,獨立核算單位,經費來源為財政撥款;主要職能是代表縣委、縣政府受理人民群眾來信、來電,接待人民群眾來訪,為信訪人員提供有關政策咨詢,做好信訪人的思想疏導、矛盾化解工作;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信訪事項的輕重緩急分別交、轉各鎮和縣直有關部門辦理,并要求其按交辦意見報送辦理結果;根據縣負責人意見明確特殊信訪事件的受理單位和穩控責任主體并督查、督辦;檢查、督促有關領導同志批示件的落實情況;協助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和群眾越級上訪的異常突發事件;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信訪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內設四個業務股:綜合股、督查股、辦信股、接訪股;2009年7月增設下屬事業機構信訪信息中心。單位編制數為 10人 ,行政編制數為 7人 (屬縣委辦登記);事業編制數為 3人 ,年末實有在職人員 9 人,退休人員 8人 (屬縣委辦登記) 。獨立編制機構數 1個 ,獨立核算機構數 1 個 。
第二部分 遂溪縣信訪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收入支出決算總說明
本單位本年度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 262.55 萬元,支出總計 262.55 萬元。與2015年度相比,收、支各增加 49.56 萬元。主要原因是信訪任務重,信訪維穩經費較往年有所增加。
2.支出決算說明
本單位2016年財政撥款支出決算 262.55 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16.88 萬元,項目支出 245.67 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12.7 萬元,占 4.83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0 萬元,占 0 %;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 249.85 萬元,占 95.17 %;項目支出 245.67 萬元, 占 93.57 %;
3.固定資產情況
本單位年初固定資產 0.976 萬元,年末固定資產 5.742 萬元,本年增加 4.766 萬元,主要原因是新購置監控設備、復印機、電腦等辦公設備。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6年初預算數為3.5萬元,與上一年度年初預算一致;2016年年末三公經費決算數為3.46萬元,比上一年減少支出0.4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支出 0 萬元,相比上年度預決算均無增減變化。說明:沒有安排因公出國(境)學習、考察、參觀等項目計劃。
2.公務用車購置決算支出 0 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3.34 萬元,與上一年年度決算支出相比持平。說明:我單位積極響應中央號召,壓縮車輛運行開支。
3.公務接待費決算支出 0.12 萬元,比上年度減少0.38 萬元。說明:我局積極響應中央號召,嚴格審批程序,壓縮公務接待開支。
4.本單位全年因出國(境)累計 0 次, 0 人;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為 1 輛;外事接待 0 次, 0 人。
三、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決算支出為 4.18 萬元,與2015年相比,減少 1.9 萬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減少。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766萬元。主要原因是采購購置監控設備、復印機、電腦等辦公設備。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屬縣委辦登記),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單位沒有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委高度重視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認真抓好項目支出,專項資金按規定嚴抓績效目標自評。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四部分 遂溪縣信訪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各部門應當公開8張部門決算表格,包括:1.收支總表(3張),即:《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2.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應當細化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應當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沒有數據的表格也要公開,并在合計欄以零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