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遂溪縣博物館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廣東省遂溪縣博物館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博物館職能主要職能是征集收藏文物、標本,進行科學研究,對文物藏品進行保護和修復等工作,舉辦陳列展覽,傳播歷史及科學文化知識,是為公眾提供知識、教育和欣賞的文化教育的機構。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決算單位是遂溪縣博物館
二、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詳見excel附件)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詳見excel附件)
(二)收入決算表 (詳見excel附件)
(三)支出決算表 (詳見excel附件)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詳見excel附件)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詳見excel附件)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詳見excel附件)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詳見excel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詳見excel附件)
三、2016 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1.關于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1)2016 年度收入總計76.41萬元,支出總計76.41萬元。與2015年收、支總計各96.84萬元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20.43萬元,減少21.1%。主要原因:2015年有擴建工程款18.22萬元。
(2)2016 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74.76萬元,支出決算為 55.0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3.62%。決算數和預算數差異的主要原因:年初預算調減;免費開放資金跨年度使用。
(3) 2016年度收入合計75.5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 68.67
萬元,占90.85%。本年支出合計61.5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5.21萬元,占73.4%;項目支出16.37萬元,占26.6%。
(4)基本支出45.21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工資福利支出39.35萬元,占87.04% ;2、商品和服務支出3.44萬元,占7.6%;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42萬元,占5.36%;4、債務利息支出0萬元,占0 ;4、其他資本性支出0萬元,占0。
(5)項目支出16.37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臨工工資、辦公費(含水電費)、設備購置
2、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決算共0.1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0元,與2016年預算相比無增減變化,因為沒有出國(境)學習、考察等項目計劃。與上年決算相比無增減變化,因為沒有出國(境)學習、考察等項目計劃。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2016年預算相比增加0萬元。
與上年決算相比0萬元,原因是本單位厲行節約原則,加強公車管理,盡量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公務用車購置數為0,保有量是0輛。
(3)公務接待費0.16萬元,與2016年預算相比0.21萬元,原因是來嚴格執行八項規定,縣財經管理制度,厲行節約。與上年決算相比差異0.05萬元,原因是來訪人數較往年減少,嚴格執行八項規定,厲行節約,減少接待開支。公務接待批次是4次,人數為22人。
3、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0萬元,增長 0 。
4、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 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0 %。(縣級部門公開的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2016年本部門納入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并做好與2016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中“政府采購資金情況表”有關數據的銜接。)
5、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 0 輛,其中,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0 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 0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 0 輛、其他用車 0 輛,其他用車主要是 0 ;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 0 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 臺(套)。
6、關于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2016年,本單位共組織對 1 個項目進行了預算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30萬元,占年初預算的40.13%。績效評價結果顯示,上述項目支出績效情況較為理想,均達到了項目申請設定的各項績效目標。
7、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為零的情況說明
由于財政年初沒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我單位201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零萬元。
四、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是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收到上級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
(四)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收到附屬單位按規定繳來的款項。
(六)其他收入,是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是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的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如財政局保障機構正常運轉、開展財政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十)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指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社會保障與就業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補助、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會事務等。如行政機關開支的離退休人員經費和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為離退休人員提供管理和服務所發生的工作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是指政府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用三項。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是指為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