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就業服務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概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和職能
(一)遂溪縣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內設3個股室,實施勞動就業服務工作;承辦城鄉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和流動就業的具體工作;負責地區、省際勞務協作和勞務人員就業服務的日常工作;為境外人員來遂就業和外商常駐機構雇請、招用中方勞務人員、境外勞務輸出提供服務;承辦全縣基層勞動保障機構機構網絡的規劃運行、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勞動力資源、職業供求狀況、勞動就業(失業)等調查、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承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部門決算僅包括遂溪縣就業服務管理中心本級決算。
二、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詳見excel附件)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詳見excel附件)
(二)收入決算表 (詳見excel附件)
(三)支出決算表 (詳見excel附件)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詳見excel附件)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詳見excel附件)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詳見excel附件)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詳見excel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詳見excel附件)
三、2016 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1.關于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1)2016 年度收入總計139.89萬元,支出總計139.89萬元。與2015年收、支總計各116.76萬元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23.13萬元,增長17%。主要原因:各項就業工作增加、各級財政補貼增加等原因。
(2)2016 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25.28萬元,支出決算為139.8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2.12%。決算數和預算數差異的主要原因: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醫療保障等方面存在較大偏差。
(3) 2016年度收入合計139.8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39.89萬元,占100%。本年支出合計138.8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9萬元,占86%;項目支出20萬元,占14%。
(4)基本支出119.89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工資福利支出38.84萬元,占33%;2、商品和服務支出60.16萬元,占51%;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0.89萬元,占16%;4、債務利息支出0萬元,不占比例;4、其他資本性支出0萬元。
(5)項目支出20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財政對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2、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決算共5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0元,與2016年預算相比無增減變化,因為沒有出國(境)學習、考察等項目計劃。與上年決算相比無增減變化,因為沒有出國(境)學習、考察等項目計劃。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與2016年預算相比減少0萬元,原因是我中心對公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用實行定點維修、定點加油、統一保險制度。節假日嚴格執行公務車輛封存備案制度;不存在超標準配備公車或豪華裝飾公務用車行為;不存在公車入私戶行為;不存在利用職權向企業調換、借用、租用汽車行為。
與上年決算相比減少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數為0,保有量是1輛。
(3)公務接待費2萬元,與2016年預算相同,原因是來嚴格執行八項規定,縣財經管理制度,厲行節約。與上年決算相比差異 0 萬元,原因是來訪人數較往年減少,嚴格執行八項規定,厲行節約,減少接待開支。公務接待批次是57次,人數為312人。
3、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5.92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3.2萬元,增長21%。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工資普調,人員經費支出增加。
4、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因為沒有采購項目計劃。與上年決算相比無增減變化,因為沒有采購項目計劃。
5、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中心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
6、關于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2016年,本單位共組織對0個項目進行了預算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0萬元,占年初預算的0。
7、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為零的情況說明
由于財政年初沒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我單位201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零萬元。
四、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是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收到上級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
(四)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收到附屬單位按規定繳來的款項。
(六)其他收入,是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是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的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如財政局保障機構正常運轉、開展財政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十)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指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社會保障與就業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補助、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會事務等。如行政機關開支的離退休人員經費和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為離退休人員提供管理和服務所發生的工作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是指政府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用三項。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是指為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就業服務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
遂溪縣就業服務管理中心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