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2016年決算說明
2016年
縣關工委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縣關工委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縣關工委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縣關工委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縣關工委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縣關工委主要職能:組織老同志深入基層,對青少年思想、學習、生活等進行調查研究,積極向黨和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科學文化教育、民主法制和紀律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發動社會力量,力所能及地為青少年健康成長辦實事、做好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農村創業青年培訓,指導農村青年創業成才。
(二)機構設置
縣關工委內設辦公室。
人員構成情況:有事業編制數1個,年末實有在職人員1人。獨立編制機構數1個,獨立核算機構數1個。
第二部分 縣關工委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縣關工委2016年度總收入80.63萬元,其中本年收入80.6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80.63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4.56萬元,增長6%。主要原因:工資福利增加。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縣關工委2016年度年度總支出78.5萬元,其中本年支出78.5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78.5萬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1.5萬元,占14.65 %;項目支出67萬元,占85.35%。
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43萬元,增長3.2%,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支出增加。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縣關工委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80.6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0.63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73萬元,增長2.2%;主要原因是工資福利增加。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縣關工委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78.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8.5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0.4萬元,減少0.51 %。
三、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縣關工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2.3萬元,完成預算2.3萬元的100%。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萬元,比2015年增加1.5萬元,原因:公車改革,2016年上半年維護費撥到縣關工委;公務接待費決算支出0.8萬元,與2015年支出預算相比一樣。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費決算總支出2.3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支出0.8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8次,接待人數共150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1.49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68萬元,用于購置辦公室通用設備。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固定資產總額3.12萬元。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委高度重視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認真抓好項目支出,專項資金按規定嚴抓績效目標自評。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四部分 縣關工委2015年部門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