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旅游局2016年部門決算公開
2016年遂溪縣旅游局
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遂溪縣旅游局部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遂溪縣旅游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遂溪縣旅游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遂溪縣旅游局部門概況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旅游業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劃;擬訂旅游工作政策和旅游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并監督實施。2、擬訂國際國內旅游市場開發戰略,組織旅游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制定旅游發展戰略、規劃和計劃。3、培育和完善縣內旅游市場,擬訂發展縣內旅游的戰略措施并指導實施。4、組織旅游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游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5、組織實施旅游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車船和特種旅游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出國旅游、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旅游和邊境旅游的規范、管理及協調工作;指導旅游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機構設置
遂溪縣旅游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遂溪縣旅游局內設3個職能股室。共有參公事業編制5人,工勤編制1人?,F有財政供養人員6人,其中在職5人,參公4人,工勤1人,離退休0人,遺屬供養1人。本局沒有下屬單位。
第二部分 遂溪縣旅游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遂溪縣旅游局2016年度總收入、支出325.85萬元,其中本年收入、支出325.85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財政撥款收入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 228.90 萬元,增長236.10 %。主要原因:按政策性提高基本工資福利所需要費用
三、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6年度三公經費決算總支出 4 萬元,預算安排 4 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支出 0 萬元,與2016年支出預算相比無增減變化。說明:沒有安排因公出國(境)學習、考察、參觀等項目計劃。
2、公務用車購置決算支出 3 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3 萬元,與2016年支出預算相比持平。說明:我單位積極響應中央號召,壓縮車輛運行開支。
3、公務接待費決算支出 1 萬元,與2015年支出預算相比減少萬元。說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厲行勤儉節約,壓縮開支。
4、本單位全年因出國(境)累計 0 次, 0 人;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為 1 輛;公務接待 23 次,178 人。
(一)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4萬元,支出決算為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公務接待費為1萬元,決算和預算一樣,說明:我單位積極響應中央號召,壓縮開支。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公務用車運行支出3萬元,主要是業務用車所需的車輛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占75%,年未車輛保有量是1輛;公務接待費1萬元(主要用于相關單位交流工作情況及相關部門指導工作用發生的接待開支公務),接待費占25%。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 本單位行政運行預算經費支出 37.38 萬元,比去年決算數 減少3.57萬元,減少9.5%。主要原因是:用于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等支出。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度本單位政府采購0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月20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資產變動的情況:無。
六、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2016年,本單位共組織對0個項目進行了預算績效評價。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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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遂溪縣旅游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