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公安局2016年預算基本情況
遂溪縣公安局2016年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機構設置和職能
縣公安局設置12個內設機構。主要職責是: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部署的公安工作。2、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預測社會治安新情況、新問題,為上級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對策。3、負責公安機關組織建設和公安民警隊伍建設,負責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的建設、領導工作。4、負責對危害國內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對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偵查、處置。5、管理、指導出入境工作。6、管理、指導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7、負責監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工作,指導基層治安組織建設和對保安行業的管理。8、負責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9、指導、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確保監所安全。
二、人員構成情況
縣公安局有政法專項編制486名。機關財政供養人數為708人,其中:在職533人,離退休156人,工勤19人。
三、財政預算安排情況
縣公安局 2016年支出預算為94359619元。公共預算撥款為94359619元。其中:人員工資福利支出35535586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9606373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22322760元; 項目商品和服務支出25894900元,其他支出1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