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溪縣委組織部2016年預算基本情況
遂溪縣委組織部2016年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縣委組織部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縣委組織部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縣委組織部2016年部門預算表
附件1 2016年部門收支總表
附件2 2016年部門收入表
附件3 2016年部門支出表
附件4 2016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附件5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附件6 201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附件7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附件8 2016年“三公”經費部門預算統計表
第一部分 縣委組織部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主要職能:1、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的指示、決議,結合我縣黨的組織工作實際制定有關的政策措施,經縣委審查批準后,認真貫徹執行。2、抓好縣管單位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3、負責縣管單位領導班子和縣管干部的考察、選拔、調整、配備工作,同時做好后備干部工作。4、加強干部隊伍的宏觀管理,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建立與我縣經濟建設相適應的干部管理制度和干部競爭、激勵、監督機制,抓好《干部任用條例》的貫徹落實。5、做好干部教育培訓和人才工作。6、抓好黨的基層組織建設。7、抓好黨員隊伍建設。8、做好全縣的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9、做好干部監督管理和審查工作。10、承辦縣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機構設置:內設12個組室,分別是辦公室、干部組、青年干部組、干部監督組、干部培訓組、組織組、調查研究組、干部信息組、黨員電教中心、黨代表聯絡工作室、人才工作辦公室、“兩新”黨工委辦公室。
縣委組織部共有行政編制28人,行政工勤編制4人,機關財政供養人員36人(其中行政在職28人,雇用人員2人,離休1人,退休5人),遺屬供養3人。獨立編制機構數1個,獨立核算機構數1個。
第二部分 縣委組織部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收入預算15265866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5265866元,比2015年增加8283680元,原因是:增加農林水其他扶貧支出;基金預算撥款0元,與2015年相比無增減變化,原因是:財政年初并無安排政府性基金。
2016年本部門收入預算15265866元,其中:公共預算撥款15265866元。支出按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648250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533496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48640元,項目商品和服務支出3880000元,其他支出8855480元。
二、關于“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本單位2016年度三公經費預算共安排100000元,與2015年相比無增減變化。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0元,與2015年預算相比,無增減變化。原因:沒有安排因公出國(境)學習、考察、參觀等項目計劃。
(2)公務用車購置支出預算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90000元,與2015年支出預算相比,無增減變化。
(3)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10000元,與2015年支出預算相比,無增減變化。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合計340000元,具體包括公務費72000元,通訊費5040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0000元,公務接待費10000元,公務交通補貼117600元。
四、政府性采購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共0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原因是:財政年初并無安排政府采購資金,根據工作需要實際情況適時追加。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六、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需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100萬元及以上)開展自評,本部門高度重視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認真抓好項目支出,專項資金按規定嚴抓績效目標自評,本部門項目績效評價覆蓋率100%。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是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收到上級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
(四)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收到附屬單位按規定繳來的款項。
(六)其他收入,是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是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的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如財政局保障機構正常運轉、開展財政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十)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指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社會保障與就業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補助、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會事務等。如行政機關開支的離退休人員經費和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為離退休人員提供管理和服務所發生的工作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是指政府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用三項。
第四部分 縣委組織部2016年部門預算表
附件1 2016年部門收支總表
附件2 2016年部門收入表
附件3 2016年部門支出表
附件4 2016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附件5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附件6 201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附件7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附件8 2016年“三公”經費部門預算統計表